google 一下標題
赫然發現,公務員居然可以請公假去聯誼耶!
3.活動時間:98年4月24日及4月25日(二天一夜),參加人員得依本案公文逕至服務單位申請公假。
在這個無薪假的時代,公務員不是應該要更積極的"辦公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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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3-10 22:23
這篇本意不是要鞭公務員,
而是這個公假理由太扯了,
符合規定走,福利再好,我都沒意見,
就像網友指出,
政府員工福利為引導民間員工福利之表率。
有網友google出了依據
中央各機關學校員工文康活動實施要點:
四、辦理時間及給假原則:
文康活動辦理時間以利用休閒及例假日為原則。但在不影響業務正常進行情形下,得利用辦公時間舉辦,參加人員以公假登記。
似乎有理,
可是,
單位員工文康活動可以限制參加條件嗎?
單位員工文康活動可以限制參加人數嗎?
這個聯誼的文康活動已不符合他們圈子裡的公平正義原則,
再加上給公假更不符合社會公正原則(除非有更佳解釋的法條),
都已實施週休二日那麼久了,還要慷人民之慨。
事實上,
少幾個公務員辦公,
我也感覺不出來,
可是,一個老師請公假去相親.....
個人還是祝福啦!(學生自求多福啦)
這篇算偷渡啦,
實際上,我想說
為了提高國家生育率,
必先提高結婚率,
公教人員未婚聯誼,你可以再積極一點......
請開放各行各業單身者參加(我對國家辦理的婚友社有信心),
請利用週休二日辦理(就算我想"請"無薪假參加,老闆鐵定不准),
我要和老師、公務員聯誼啦!
我要1200元的墾丁兩日一夜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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