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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女生被男生打了...未婚 需要法律諮詢

HI!!最近身邊發生了一件事情
有些問題想要請有研究且熱心的網友門協助解答

一位女生與男友交往了約莫五年的時間,其中的時間發生了大大小小的爭執,
近兩年這對情侶也漸漸的考慮要往婚姻的方向前進,但是卻因為購屋的事件,
引起很大的爭端,導致雙方不只言語相向,甚至某一次男方還以拳腳輔助(無人證及攝影機因為在女方家中) ,
但女方因為已經論及婚嫁,所以就悶在心中不敢說出來,所以並沒有去醫院作驗傷的動作,

接著一次的爭吵,女方實在是受不了在一次的精神壓力,所以一次將所有的事情,告訴了家人....
包括動手的事情並非偶發,而是累犯動過三次手,且過程女方為了男方拿了兩次小孩

當然後續也就分手了,但是後續男方一再的利用Email的方式與女方對談,除了要求歸還所有在過程中所贈送的禮物........文字中帶有諷刺及侮辱的字眼,當然雙方又再Mail中一陣交手,互不退讓的mail中男方承認了三次動手
原文如下

第一,兩次小孩是妳要拿的!

第二, 第一次打妳,是因為妳要背著我偷偷跟xx來往!,刻意不讓我知道,懂沒?這不欠打嗎?
第二次打妳,是因為你咬人在先
第三次打妳,是因為我以為妳要跳樓,我去抓妳,妳反過來拿刀要刺我,不打妳才怪



想請問大家
女方想要詢法律途徑來解決,有機會嗎
男方有需要負責的法律責任嗎




2009-02-21 2:37 發佈
清官難斷家務事
而且也看不出來要告什麼
分手就是最好的解決方法了吧
禮物還她吧
無解.....

除非再約出來...打成豬頭...

不過今天新聞報導東石婆婆甌打媳婦那件...被打成那樣也只判了6個月...看妳朋友耐不耐打...打更嚴重一點應該可以判個1年.....
有mail為證!

刑事上應該已構成傷害罪!
很抱歉,,, 這樣子是沒有辦法控告的啦
如果這樣就可以告的話, 男方也可以說女方要拿刀刺他控告女方啊~
而且打完沒有驗傷, 都是各說各話, 可以說沒有皮肉受傷只是輕微打一下而已, 這樣只是浪費司法時間而已
傷害罪確實要驗傷才能提告~

但是,
你說MAIL裡面有那些侮辱的文字,還有承認毆打的紀錄...

事實上已經夠成精神傷害,
建議去大醫院精神科門診給醫生診斷,
我們知道心理醫生最容易說來看診的對象有精神疾病 (只是程度不同)


然後精神上的損害也如肉體相同,
可以對對方提出告訴~

法律上玩死對方的方式很多,
只是你知不知道而已~
有法律問題歡迎免費詢問唷! smile6746@hotmail.com
砍掉重練吧.
告....算了吧..下一個男人會更好..

apple9793 wrote:
HI!!最近身邊發生...(恕刪)



除了挨揍後由公立醫院開出的驗傷單外

拿email當證據很薄弱吧
就算email能當證據,
對方如果說帳號被入侵什麼之類的,咬沒完的

這種男人快閃就好,還想跟他打官司要牽扯多久呢
☆我愛01☆
apple9793 wrote:
HI!!最近身邊發生...(恕刪)
砍掉重練吧...+1
第一次打妳,是因為妳要背著我偷偷跟xx來往!,刻意不讓我知道,懂沒?這不欠打嗎?

劈腿這種事 不論男女都無法接受吧

第二次打妳,是因為你咬人在先

看來平常的相處就很激烈

第三次打妳,是因為我以為妳要跳樓,我去抓妳,妳反過來拿刀要刺我,不打妳才怪

看來平常的相處就很激烈 還要跳樓 動刀 真可怕

如果上述都是真的平日相處情況 只能說這對男女平常就是這樣相處吧

修養好一點的男生 應該不會動手 但應該會想離開吧

某位女同事被老公打 結果竟然聽到另外一位女同事講:跟她老公講話都用嗆的 難怪被打

只能說清官難斷家務事啦

不過女生如果講話像林志玲那樣溫柔體貼 應該沒有男生會想動手吧 疼惜都來不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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