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們~給點意見吧

如果我買早餐給我前女友
下課也買東西給她吃 她也沒拒絕
她也接受我對她的好
她說 如果是別人 她不喜歡 她會直接講清楚
她過年要跟她朋友去香港玩
我就傳簡訊跟她說 去香港之前要陪我 不然我會很孤單的
她說 好 她也願意陪我
請問網友們 我還有機會挽回嗎
我們交往六年 我真的很愛她
我叫她在一起的暱稱 她也沒叫我不要這樣叫她
不過她很愛面子 我該怎麼做 她才會願意在接受我
2009-01-17 20:09 發佈
文章關鍵字 網友們 意見
既然交往六年那又是因為什麼事情而分開?

是你的錯還是女朋友的錯?


我怎感覺你有點熱臉貼人的冷屁股呢?
展現你改變後的樣子+ 癡情,製造她的錯覺,你就有機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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嫌太慢?

那就 推倒 -> 中x ->懷孕 -> 結婚

ps:風險:被告被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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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倆的前因後果交代一下,才好說話.
阿 ~~
不知道事情始末很難判斷耶

可以上 , 可以摸 , 可以親 不代表就是你女友喔
也許她只是想回溫一下之前感覺 等到回溫完之後就離開了也不一定
要等到對方親口說才算拉

女生 是很奇妙的生物
想挽回就要求複合 不然就都別談,

對方如果拒絕複合一定有原因 不然你就死心吧
有法律問題歡迎免費詢問唷! smile6746@hot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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