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的故事之前以跟大家分享過~感謝大家的意見!謝謝!我知道要放手~畢竟三個月來,我也努力要挽回一切~
但從他只用mail告知:我們不適合分手吧,之後便斷絕電話聯繫~只是事發前幾天,還有通話,拍自拍照片給我~突然巨大的轉變,真是令我很不解
只是想知道,為何三年的感情(很親密,還曾論及婚嫁,她也叫我父母為爸媽,甚至在第一次見面時就這樣叫)
在我離開異鄉不到三個月,便以個性不合為由分手!
我跟她還是同一天生日~
為何個性不合,在分開不到三個月,便成為分手的主因?那之前的相處呢?
請給予一些建議,謝謝!
只是沒有叫某爸爸/媽媽~
是直接叫爸媽的~
只是她對外將分手的理由,都怪罪於我的個性問題?不適合她?真的納悶~那之前的相處都是適合假的?
是阿~痛過傷過~但對方卻是快樂的~呵呵~我又何苦呢?
曾經屬於過往的記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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