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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動修法,「讓離婚手續不那麼方便」.....似乎有點本末倒置@@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80901/2/154ye.html

相對於結婚主張容易化,為了降低離婚率,廖了以則力主立法增訂兩願離婚生效前須有諮商程序,他認為台灣離婚率愈來愈高,有必要推動修法,「讓離婚手續不那麼方便」。

*****
這樣讓兩人繼續折磨對方~使離婚率下降 讓大家都認為台灣婚姻很幸福!!!???

因該~推動修法,「讓結婚手續不那麼方便」.或是在教育上著手 特別是性行為 人際關係...不是嗎?
2008-09-01 17:49 發佈
文章關鍵字 修法 手續
我也覺得應該要先婚前卡關, 不是婚後卡關

婚前應該要先上課考試..
-- Dio
這個政策感覺只是想提高國人已婚人口數目

讓帳面上的成績好看而已

治標不治本,根本沒有意義...

要國家國泰民安,人民安居樂業還是搞好經濟再說吧...

貧賤夫妻百事哀
應該要學學vista的UAC

登記結婚前會問:
你確定要結婚?
你確定你真的要結婚?
你確定你真的的確要結婚?

まつざか だいすけ wrote:
,讓離婚手續不那麼方便


我個人認為這是有侵害人權的嫌疑!
kjgjhghghghghgh
這則新聞的重點不是手續繁雜而阻止離婚啦!請大家先搞懂這個制度再批不遲...

而是要加入"諮商程序",事實上用意並非要讓大家難以離婚,而是幫助處理離婚過程中相關問題,包括心理傷害等等,而當然也還有某些夫妻可以因為專業的婚姻輔導而免於家庭破碎...

而真的要離的話(因為抓姦或者婚外情...或個性任何原因),多個程序也沒啥不好...
這樣的輔導也有他的正面功效...幫助失婚者...跟幫助維持非婚姻下的家庭免於陷於悲劇...

比起離婚簽字生效的舊制,其實是較先進的社會機制
towertower wrote:
這則新聞的重點不是手...(恕刪)



續上篇,我覺得也該立法促進.....婚前輔導諮商的推動....現在有不少人自費去上這個課(一般都是8~10堂客一對夫妻4,500~30,000),政府能補助甚至立法鼓勵(有上的給予一些優待等等)....其實反而才可以降低離婚率...

目前台北社區大學已經很普便,社區諮商卻還很少...解決家庭問題這也是政府很必要要提供的社會福利
他的 學歷 還沒說清楚咧= =
婚前婚後諮商其實都是很不錯的
婚前諮商,有助於釐清兩個人對彼此了解
並且可以透過一些諮商技巧,預先模擬未來的生活狀況

婚後諮商,也不一定是要兩個人不能離婚
但是離婚也可以是好聚好散,透過諮商師的協助,或許也能對彼此保持比較好的印象
一個中文,各自表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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