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刪除 6400多人氣 但回覆...就...--------
這裡有關於離婚的一些程序跟注意事項可以參考
個人感覺是....都是慣性外遇了....沒有撐下去的理由
早點勸你姐脫離苦海
對於外遇證據要保留好(簡訊 對方資料)
雙方有金錢糾紛
這部分我想很難協調了
還是請求法院 透過具體訴訟來要求離婚
刑法239 通姦罪
有配偶而與人通姦者,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其相姦者亦同。
刑法245 告訴乃論與不得告訴
....第239條之罪...,須告訴乃論。
第239條之罪配偶縱容或宥恕者,不得告訴。 => 樓主的姐姐已經原諒他第二次外遇~~不曉得會不會被這條限制住
刑法339 普通詐欺罪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
以前項方法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或使第三人得之者,亦同。
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民法1052 裁判離婚之事由
夫妻之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他方得向法院請求離婚:
一、重婚。
二、與配偶以外之人合意性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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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1053 裁判離婚之限制(一) => 樓主的姐姐已經原諒他第二次外遇~~不曉得會不會被這條限制住
對於前條第一款、第二款之情事,有請求權之一方,於事前同意或事後宥恕,或知悉後已逾6個月,
或自其情事發生後已逾2年者,不得請求離婚。
民法1056 損害賠償
夫妻之一方,因判決離婚而受有損害者,得向有過失之他方,請求賠償。
前項情形,雖非財產上之損害,受害人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但以受害人無過失者為限。
前項請求權,不得讓與或繼承。但已依契約承諾或已起訴者,不在此限。
民法1057 膽養費
夫妻無過失之一方,因判決離婚而陷於生活困難者,他方縱無過失,亦應給與相當之贍養費。
希望能幫到樓主的忙,只要能不被我上面說的因素被限制!勝算就超大的了~~至於詐欺方面
就真的要看是否你姐夫私吞了那筆錢!
通往 大法官 的路 = 看不到盡頭的 天堂路,到得了嗎?走得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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