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後登記是誰的都無所謂,分的時候是一人一半的.結婚前登記是誰的, 分的時候就是誰的,另一半無權主張.建議是一人一半,這樣另一半就沒辦法拿房子去貸款了....只有一半是沒辦法貸的....當然.印章及身份證要先保管好.
lowenyi0128 wrote:請問各位有房子的夫妻...(恕刪) 房子.我的名子..但是房貸償還完或另外有能力時會再買公寓送老婆~車子.老婆的名子~機車.老婆的名子.我....也登記在老婆名下...
台灣有些女生都認為別人財產是自己的才"放心",部分男人基於愛對方也願意這樣做,這是可以了解,這都是人性最原始的一面,如果我以後老婆跟我說:房子車子都登記在我名下,貸款一起交.我會感動到愛死他了,如果你老婆這樣對你的話好好愛他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