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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已婚人士的糾纏 該怎樣做才可以斷的乾淨?

當事者是我大學同學,應該算是受害者吧~

對方是消防局的消防員,交往當初我同學並不知道他已經有交往許久並論及婚嫁之女友。

在完全不知情的狀況下有發生不少次關係。

直到今年六月畢業的時候,對方才說出他已經在三月份已經結婚,但是我同學與他在三到六月份中依然有跟他發生親密關係.....

在知道已婚之後...我同學馬上就跟對方分手.....

但是 我該說消防員精力旺盛還是說男生都喜歡亂來....

他一直說想要復合....

想要齊人之福.... 一直以簡訊與電話來騷擾....

更說了.... 如果無法在我同學身上找到感情的宣洩 就 轉向其他人....

大概經過就是這樣....

而我們現在想要說的 就是 該怎樣完全斷乾淨&避免其他受害者的出現....

請各位大大給個意見吧...

(原本想要打廉政專線...BUT 舉證...困難 只有簡訊....)
2008-08-11 19:38 發佈
文章關鍵字 已婚人士
太過份了啦!!!


馬上聯想到板面上另個人。。。
通知他老婆或是他的長官

雖然忌妒又羨慕 , 也知道這是不能容許的

身邊太多因為外遇而家庭破碎的例子了

這種 " 動物 " 就讓他徹底的身敗名裂吧
健康快樂長大萬歲 !!
簡訊 怎會困難.....
你可以找水果報來幫你吧....水果報最喜歡這種事情了

加上你有簡訊 至少水果可以作半個版面 來報導
簡訊看都不用看,刪掉就好了
電話加入黑名單。

斷了聯繫就好了
其他的交給時間

chungcc wrote:
通知他老婆或是他的長官


+1

又是一個爛男人
若是未婚人士的糾纏還比較難搞
已婚人士的......直接叫他老婆自己管好比較快
大概會爆發家庭革命吧
不過那跟你朋友沒關係

對公職人員來說
通知長官也是很好用的
除非他不打算吃公家飯了

DT呆狸 wrote:
更說了.... 如果無法在我同學身上找到感情的宣洩 就 轉向其他人....


請你朋友不要那麼悲天憫人好嗎?
難道是......

我不入地獄
誰入地獄

再者
如果告訴他老婆後
該男人還能在外面繼續尋找下一個犧牲者
那就算他有本事
拿起電話,複合請按1,復仇請按2,伏下請按3

先說複合,當然不會,很明顯。(當然希望不會突然心軟)

復仇,也就是對付他。我不太清楚你的朋友想達到一個什麽目的,是要對方身敗名裂,還是家破人亡。這個必須先想好,才能去實現。可是注意,無論怎樣的去報復他,你要小心對方是否會有變態的發射行為。個人感覺那個男的有點精神輕微不穩,所以硬性的激發未必是對你朋友最好的。我想沒有人希望她再被人報仇吧

伏下,我想還是以不變應萬變。儘量封死對方的電話,或者不要讓對方聯繫到,不要做有任何的反應。對方怒吼哀求也處之泰然,就當對方是過路人,不理他,沒有感覺。。。。也就是冰山政策。一般來說,都可以安全的退去這個失心瘋的野獸。

如果對方真的奪命追魂,那就告知已有男伴,對方也是不好惹的人,希望大家好聚好散。(還是冰山政策會安全一點)

006路過,分享愚見。。。。
這完全就要看樓主朋友的心態了!
也許她嘴巴上說要離開他,但是心裡有諸多不捨是樓主不知道的!
那個男人會這樣也是吃定她心軟,
所以樓主來這問大概一半是在做白工吧!
如果女生已做出決定,那可是馬上就可以看見結果的!
手機換號碼是一定的,她有嗎??

這位仁兄也真他X的賤,剛娶了老婆仍然外面有個女人,
免費的還真好用啊!
最簡單的就是找他老婆啊!讓他老婆知道啊!

這法律問題就自己看著辦吧!
追訴期6個月,
請小心賤招
有沒有留下和對方發生關係的證據

沒有的話光是事發後的簡訊就夠了
對這種下半身思考的人 不必客氣
直接往他的單位上級報就對了
世界上並沒有誤解這種東西 只是想法的不同罷了 這就是我的想法 http://www.flickr.com/photos/stevy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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