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連結終於要修正了現在時代已經不同 頂客族很多長大後 多少兄弟姊妹早就不往來了或許還反目成仇可能父母也去世了但未婚 或有結婚但沒小孩的遺產卻不能按照自己的意願必須被迫分給這個不投緣的手足一杯羹實在是非常不合理的一件事
分產永遠是千絲萬縷,剪不斷理還亂。法律有時窮,家事法律更是如此,怎麼修都無法讓大家滿意。友人自稱破億身家的無殼蝸牛,在北市精華地段繼承店面持分。但是,有人拿翹,不願簽字,至今無法處分。連出租分利都擺不平,某人就是要多拿,妥妥釘子戶。幾次調解都不歡而散,又不想出錢請律師。無解。
buzzbee wrote:友人自稱破億身家的無殼蝸牛,在北市精華地段繼承店面持分。但是,有人拿翹,不願簽字,至今無法處分。連出租分利都擺不平,某人就是要多拿,妥妥釘子戶。幾次調解都不歡而散,又不想出錢請律師。無解。 這只能低價賣給房地產仲介公司,讓專業的來處理。你也知道房產仲介也只是上法院請求拍賣,然後以優先權買走另一個人持份,但自己現金不夠多,就沒法這樣玩。法律是幫有錢人量身打造的
除了樓上指出特別貢獻的問題以外,其實整個修法可以說是少數人的意志,項莊舞劍,意在沛公。少數人其實想的是刪除繼承權,但這太明顯了。反正只要删特留分,就可以用其他方法阻止兄弟姐妹分產,目的就達到了。不好意思,講話比較直。社會變遷,家庭依附崩解,這樣修法,不致於有太大紛爭。打虎親兄弟個屁。以前人家說移風易俗,風行草偃,如果民眾好訟成性,不念親情,應該想怎麼強化家庭依附。現在的做法就是,好啊,反正感情不好,就用法律讓你們關係再疏離一點。看看螢火蟲之墓,不覺得自己很慚愧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