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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們能夠忍受老公在外有對象嗎?

這個世代男生喜歡爬牆,女生喜歡翻牆都不少見,最近王老闆與呂律師事件
更整個突顯了人生問題的盲點,女人們能夠忍受老公在外喜歡捻花嗎?
男人們能夠容忍女人在外有小草嗎?
還是只要錢給到位都沒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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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人生進入百年時代之後,與伴侶白頭到老似乎越來越不容易。根據日本厚生勞動省2023年統計,2023年度18萬3814對離婚夫婦中,有近4萬對是同居20年以上後離婚的「熟年離婚」,比例創歷史新高。司法統計顯示,離婚調停的主因仍以「性格不合」為首,其次是「精神控制(モラハラ)」等新型婚姻問題逐年增加,而「外遇」則有逐漸下降趨勢。

一名居住於東京都心高樓豪宅的55歲女士,在與經營企業的丈夫歷經長達九年的分居與離婚調停後,最後以高達6億日圓的財產分配與慰撫金達成離婚協議,卻在協議成立後產生強烈悔意,引發後續爭議與訴訟。
這段婚姻中,丈夫長期有外遇紀錄,甚至與外遇對象一同居住於外地,多年未返家。期間妻子透過徵信社調查丈夫行蹤,並與情婦對峙,雙方關係緊張。在分居期間,妻子每月可獲來自丈夫的180萬日圓婚姻費用做為生活支援。

當孩子成年後,丈夫為求正式離婚,提出條件包含5.5億日圓的財產分配、3000萬日圓的不貞行為慰撫金,並繼續支付每月180萬日圓作為實質生活支援。作為交換條件,丈夫要求妻子不再追究情婦責任。儘管條件相當優渥,妻子最初並沒有接受。

雙方後來進入家庭法院的調停程序。由於別居已久且丈夫提供超出法律標準的賠償與保障,法院認定婚姻已難維持,調停達成。然而,調停成立數日後,妻子告知律師後悔簽署協議,聲稱無法容忍丈夫與情婦「輕鬆幸福地生活」,即使損失金錢也想透過訴訟讓對方付出代價。她試圖撤銷調停,但因程序已完成遭法院駁回。

調停後,丈夫依法辦理離婚登記並履行財產分配。然而妻子卻將怒火轉向調停律師,拒付律師費,還對律師提告,最後敗訴。相關法律專家指出,熟年離婚當中,若當事人長期累積的怨懟未能釋放,即便表面上獲得合理賠償,也可能因無法報復對方而感到更深的失落。

有時當事人真正的目標並非解決婚姻問題,而是「讓對方不好過」。因此,在提供熟年離婚諮詢時,最好建議當事人理性處理:「拿到該拿的錢,乾脆利落地離婚,才能迎向新生活。」不過,這也反映出熟年離婚中潛藏的情感糾葛,即使法律與金錢問題已解決,情緒與心理上的復仇心態仍可能帶來後續衝擊。
2025-06-10 6:54 發佈
想瞇甚麼就來甚麼帥帥小鮮肉..
衝康抓包 還會共用老公 老婆



Harvey norman wrote:
最近王文洋與呂律師事件

對呂XX很尊敬嘛,不敢稱名只冠頭銜,
如此應該稱王老闆以示公允。
Harvey norman
Harvey norman 樓主

這麼再意哦! 好哦! 我修正

2025-06-10 9:08
過期膠水

[拇指向上][讚]

2025-06-10 9:13
不能忍受只有玉石俱焚ㄚ
大多男人處理婚姻感情問題都太軟弱還且蠢到自首倒貼,女生不分離就自己遠走高飛ㄚ
黑社會一句名言,不理你就不大尾ㄚ
我個人不接受會到處拈花惹草的人
世界的故事,就都差不多!

忍受,就是沒經濟能力的女人,

還有可以拿老公很多錢的女人,

還有為了小孩,

有為了娘家,

例子都差不多!極少數,特例的例子,也是有的。
日本人的民俗風情和台灣差蠻多的,最好不要混為一談。
個人覺得離就離,能拿到高額的贍養費就好了,至於復仇就不必了,會想復仇是因為自己還對對方念念不忘
忍不住是錢給的不夠
不管今天男生或女生出軌
都不覺得應該接受
除非一開始就有講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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