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一下民法有規定 婚前財產是各自的婚前如果沒有簽婚前協議,婚後的所得就是兩個人的假設有種情況甲在婚前 沒有簽署婚前協議且有100張的第一金股票那在婚後 那100張股票所產生的股利1.是兩個人的2.只屬於甲以上哪種答案才是對的
答案是 1. 是兩個人的。婚前財產在婚姻關係存續中所生的孳息,視為婚後財產。這是民法第1017條第二項非常重要的規定。所謂「孳息」,指的是由原物所生的收益,例如:法定孳息: 如利息、租金等,是基於法律規定而產生的收益。天然孳息: 如水果、家畜所生的幼崽等,是依自然法則而產生的收益。股票所產生的股利,在法律上屬於法定孳息。因此,甲婚前擁有的第一金股票,在婚後所發放的股利,會被視為婚後財產。婚後財產,如果無法證明屬於夫或妻一方所有,則推定為夫妻共有。雖然股利是基於甲的婚前財產所產生,但法律明確規定其性質為婚後財產,因此在沒有其他特殊約定的情況下,這筆股利會被視為夫妻共同擁有的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