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位女同事告訴我:
她的男朋友偶而會與朋友聚餐,卻不告訴她聚餐對象、聚餐目的與餐廳名稱地址。
一整個晚上打電話都不接,一直到晚上12點,即使這位女同事生病、發燒,她的男朋友說不接電話,就不接電話,而且回來以後也不打算告訴這位女同事為什麼不接電話,為什麼聚餐到這麼晚。
她問我:你們男生這種行為到底是什麼心態?
我聽了覺得詫異,如果相愛,不是應該天天想要聽到對方聲音嗎?如果不愛的話,為什麼不分手呢?
雖然我自己不會這樣做,總認為這種行為一定有鬼,而且當場就告訴女同事說,妳男朋友可能認識其他人了。
我這樣會不會冤枉他了?
一般人通常勸合不勸離,
但什麼餐廳可以吃到晚上12點?
又有什麼理由不接電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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