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紅婚變拒還豪宅 公婆走法律途徑讓她輸了

各位女神大大對此事件有何看法?

他們是真愛嗎?

現在不是談論男女平權? 如果女孩子把自己的身體定義為社交與綁架男生的工具
那就不可以談男女平權對不對?

相比之下吳佩慈手段高出了許多
雖然也是沒名沒份,但安靜的吃了很多碗公

袁曼軒則是吃的太快吐出來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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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婦網紅「Sherry」袁曼軒2017年和澳洲礦業大王之子郭男結婚,並育有一對龍鳳胎,然而,袁事後不但自爆婚變,也被公婆提告要求返還借名登記的豪宅,台北地院認定豪宅確實由公婆出資購入,今判袁女應將豪宅所有權移轉登記回公婆名下;可上訴。

袁女公婆透過律師主張,公婆2018年出資買下新北市三重區豪宅,再借名登記給袁女與兒子共同持有,後來袁女訴請離婚,因此,雙方已無信任關係,袁女應把豪宅還給公婆。

袁女認為公婆當年是把房地「贈與」她和郭男,公婆從未管理、使用,否認雙方是借名登記關係。

北院指,袁女夫妻於2017年4月21日結婚,2018年7月31日出名簽署買賣契約,花2600萬元購入該豪宅房地,並登記為共有人;但根據袁女在澳洲法院的證述可知,公婆曾買下一間不動產登記在他們夫妻名下,且依據匯款紀錄,這間不動產是由公婆出資購入,即便袁女曾代墊部分款項,也已收回。

北院也指,郭男曾作證提到,父母原本在澳洲、東南亞就會投資不動產,當時他人在台灣,發現正是投資台灣不動產的好時機,父母才會出錢購買三重房地,並計畫出租,不過考量要節稅,才借用袁女名義辦理登記。

北院表示,袁女夫妻與公婆原本就有親屬關係,公婆購屋給兒媳居住合乎常理,不能把這種借名登記關係視為贈與,且袁女會傳LINE給郭男,要郭男匯款支付房產稅金、水電費、管理費,故認定袁女與公婆間是借名登記關係,判袁女應將豪宅所有權移轉登記回公婆名下。
2022-05-11 18:11 發佈
Morgan Stanley wrote:
各位女神大大對此事件(恕刪)


拜託,單單外表跟名氣就差很多了欸。

這個網紅塑膠感重到不行,同為女性我都覺得她的臉好可怕,老公不變心才不正常吧。
Morgan Stanley wrote:
各位女神大大對此事件(恕刪)


這個嗎

結婚生二個孩子,

老公外遇,

會被淨身出戶嗎

https://youtu.be/-RBaNkRcdDY

Miky23 wrote:
拜託,單單外表跟名氣就差很多了欸。

這個網紅塑膠感重到不行,同為女性我都覺得她的臉好可怕,老公不變心才不正常吧。


哈哈哈~

你是鼓勵男方出軌的喲~

有整過對我來說都是零分

你能夠想像走在路上看到許多連芳瑀嗎?

aavicky wrote:
這個嗎
結婚生二個孩子,
老公外遇,
會被淨身出戶嗎



這讓我想到以前有中國配偶找老榮民到嫁到台灣
老榮民掛掉之後又去找下一個目標
Morgan Stanley wrote:
這讓我想到以前有中國配偶找老榮民到嫁到台灣
老榮民掛掉之後又去找下一個目標



這對女性的婚姻關係是負面教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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