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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rlotten wrote:
大家好我和男友預計明(恕刪)
這跟對岸女生要彩禮的味道很類似,就是結婚前先分好你的、我的,免得離婚了人財兩失...
我結婚後,錢財集中,我賺的多,重大支出、理財投資都是我處理,買第一棟房我主動登記老婆名子,買股票她名下比我多,抽屜裡平時幾十萬現金誰需要,誰就去拿用,但要登記報帳(因為我管帳,須了解財務是否平衡),報稅以我為申報人。
我個人會把"結婚"看得比"財富"還重要,若所嫁非人,那不嫁就沒分財這個問題了,既然要嫁,我主張,誰較會理財,誰就主管財務,不需要如此計較。我親友中就有夫妻是如此常為錢財計較的,最後也為此分手,因為彼此心中最在乎的不是對方,是金錢!
這男生蠻會算計的,連通勤費也要自己"老婆"出! 買房位置是甚麼邏輯? 不是體貼女生不用奔波喔!
若對方讓你有疑慮,就不要結婚了,若金錢觀不同,也不要結,因為"談錢傷感情"~~~
為了追求你的慾望,卻可能失去你真正需要的,是瘋狂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