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不想看到他們的新聞,浪費社會資源。 實在是恐怖情人! 不適合就分啊,又不乾脆,要打官司分產,還要毀掉情人和他的前任們;當今最負面的兩性教材,實在想吐!不適合就分,瀟灑一點,給對方一個擁抱,回首祝福彼此,畢竟曾相愛過。至少全力護著對方的隱私,不出惡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