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果通三世 wrote:一堆王子與公主離婚的(恕刪) 你這樣的感嘆,不正確,應該是:這世界上當然有愛情,但愛情並非是永久的,甚至說,根本沒有永久的愛情。一但結婚後,愛情消退了,婚姻要怎麼維繫?有人會轉變心態,以親情,以家庭責任為重,得過且過,繼續維持婚姻。但時代不同,現在有更多的人,選擇脫離,也就是離婚。但得提醒大家,在台灣,離過婚的人,未來要再找對象,難度等同是有犯罪前科的人找工作。所以,不要輕易結婚。要結婚就要有一輩子帶上這道枷鎖的準備,它沒什麼好慶祝的。但可以同居,同居並無前科紀錄,同居再多次,都不會有前科紀錄。
結婚就是在眾多喜愛的歌曲中挑出最最喜愛的一首然後日以繼夜的聽到死為止當然也有很多人聽到吐了就~換一首,然後再聽到死為止或者再也不聽了或者偶爾聽聽別人的歌被發現就~賠錢或被打死當然也可以花錢聽歌但都是一次性世間的說法都是要自己調適心態用心聽努力聽換方式聽然後聽到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