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天我姊說
前陣子某天她婆婆分了一筆錢給我姊夫,然後還告誡我姊夫
"千萬不能讓我姊知道"
那我姊為什麼會知道呢? 當然是我姊夫親口講出來的 (姊夫好棒好誠實)
我姊早就跟她婆婆絕裂了,好幾十年不回去了
所以當然也不差這一次
我姊是不在乎這筆錢 但不爽的是那個婆婆的心態
自古取嫁當人兒媳總是表面上說自家人 實際上你/妳就是該死的外人---
接著換我媽說
她說當年阿公在分錢的時侯 也是一句話 說不要讓我爸知道
但耶穌說 凡隱瞞的都必被知道
所以我爸還是知道這件事 就非常不爽我阿公
但我爸年事已高 ,後來就不計較這事了
但我爸跟我媽說 將來如果要分財產 女婿或兒媳 都要給一些 免得他/她 心生怨懟
還有一個案例更精彩
我媽的朋友 她說她當初還被她婆婆 要求跪在祖先面前 拿香跟神明發誓
不拿她婆婆的財產 要100%過給她孫子
大家看看這種風俗多棒阿 多弱智阿
再來輪到我啦
我老婆她爸也是分財產 給她
我老婆也是讓我知道
我也無所謂 畢竟 我又不是他生的
給不給我都無所謂 只要他女兒願意跟我愛愛 我就開心啦
所以請問各位 如果你沒被分到錢 你會怨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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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白虎哥 wrote:
大家看看這種風俗多棒阿 多弱智阿
...維基...
漢彌爾頓規則
當以下狀況成立時,表現某些行為特徵的基因頻率將會增加:
{\displaystyle rB-C>0}rB-C>0
符號解釋:
r = 行動者與接受者在遺傳上的血緣關係係數。通常是從已知、相同且隨機挑選而出的基因座上之基因差異作為定義。
B = 行動者的利他行為,對於接受者的繁殖利益之增加量。
C = 個體表現行為所花費的繁殖利益。
這條不等式稱為漢彌爾頓規則(Hamilton's rule),是威廉·漢彌爾頓在1964年的一篇論文《社會行為的遺傳演化》(The Genetical Evolution of Social Behavior)中所發表,也是首先以量化的方式,來解釋利他行為的演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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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個婆婆的作為是有學術論文依據的....
01白虎哥 wrote:
有一天我姊說前陣子某...(恕刪)
覺得我可能比較在意我媽媽和我爸爸,有沒有大小眼很嚴重,一點都沒想到我。哪怕只有分配一些些給我。當然這提前是我也有照顧他們。沒有幫忙照顧,不想分我,還好。
如果是婆婆公公的話,沒特殊意外,用膝蓋想也知道不會分給媳婦。
法律有保障女兒可以分,都未必均等分給女兒一份,何況法律沒規定分給媳婦 一份,怎麼可能沒事想佛心分給媳婦一份。
又何況說樓主姐姐跟婆家相處時互相有衝突心結,之後也都幾十年沒回去婆家了,更不可能留一份。機率已經很小,又更加小小。
不過如果說老公或我自己有常常幫忙照顧公公婆婆,那麼就會在意公公婆婆有沒有大小眼很嚴重,有沒有公平想到分老公。
如果倒楣就沒有想到,那也沒辦法啊,該盡的義務也是要加減盡啊,像我爸媽給我或者他爸媽給老公讀書和養大,這些也都是他們過去的付出,也不可能因為沒分到錢就不理他們了。
我是做不到啦。
而且他們家的權利,老公自己都不在意,我在那邊在意有用嗎。而且就算有,也不是要分我的。你也不可能好意思大面神開口去跟老公說,要他分到的財產轉到我名下,我幫他管理,而且他爸媽都還健在,他自己本身也身體健康,又不是有甚麼身體健康問題或意外過世,在意那麼多也不可能改變現況阿。
可能就隨遇而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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