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公證流程

先生外遇了,原本以為暫時分居會得到空間冷靜與喘息,婚姻會有好轉的可能。
但他昨天跟我提要離婚,而初步我們對離婚條件都有共識,因為我們還有一個孩子的部分所以我請示律師。
律師給予建議:可以到法院做公證,未來如果一方不照合約履行,可以直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不用經過訴訟。

我不太明白,律師口中「法院公證」這個流程

離婚協議書是:我自己打好,找他簽名,在各自找一個證人,然後二個人去法院直接辦離婚公證,再到戶政辦理離婚嗎?

還是,離婚協議書必須由律師幫忙繕打修正,再夥同律師到法院公證,再到戶政辦理離婚嗎?

不知道01有沒有這樣經歷過的大大水水,可以給予指教...

(如果知道自己守不住婚姻道德,請勿結婚,真的很累人,最大的受害者是無辜的孩子
2020-09-09 18:03 發佈
裴裴荳淘栽 wrote:
先生外遇了,原本以為(恕刪)

請律師幫忙吧
又以律師最好
如果將來有什麼訴訟至少律師還知道這事來龍去脈的…
「世界上有兩種無窮無盡:一種是宇宙,一種是人類的愚蠢。......」/愛因斯坦
公證;是指對契約書 (你的例子就是離婚協議) 做公證,由法院公證人或是民間公證人辦理公證;費用由司法院公告。離婚時公證不是必要的,但是公證後的契約書效力較強,甚至可在契約書上約定不履行時債務人應逕受強制執行;若日後債務人違約時不經訴訟即可執行。協議書內容可以找網路上的範本參考或找律師、公證人一起研擬。

公證時需雙方當事人、離婚協議書一式三份 (請事先寫好)、兩位離婚證人 (不含公證人) ;四人一起到公證人的辦事地點 (法院或民間辦事處) 辧理。完成程序及領件後,再拿公證後的協議書到戶證事務所登記離婚。
譬如房子出租,也可以去法院公證,萬一遇到不繳房租的客人,法院會直接強制執行
 
有小孩的還是去法院公證,以後就照合約走,有一方片面改變,就不用告來告去
 
如果不走法院,直接戶政辦理就可以,最好花幾仟塊,在準備兩個紅包,有專門
 
在辦離婚的代書,祝樓主早日走出陰霾。
離婚的問題我沒跑過法院
租賃買賣契約的話 你去法院公證目的就是你們間的約定經法院認證過
如果你們間訂定的約定有違反法律 法院是不會接受公證的
而強制執行跟公證是兩碼子事
通常都是雙方約定事項去法院公證附帶加強制執行 要加錢的

你的問題 建議你去找民間的公證單位 執業的都是專業的律師
他的法律效力等同去法院公證 價錢多沒幾千塊
跟他說明雙方約定的哪些事項要受法院強制執行即可
裴裴荳淘栽 wrote:
先生外遇了,原本以為(恕刪)
離婚協議書填好,請朋友蓋章當公證人,
送戶政事務所登記,完成。
不用找律師跑法院那個麻煩。
sorcerer1973 wrote:



這是啥?

人妻限定寂寞專線嗎?
HermesParis wrote:
這是啥?寂寞專線嗎?(恕刪)


看是要『和離』還是『司法』
和離到戶政事務所,臨櫃辦理即可
司法就麻煩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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