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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不願跟我同住

跟妻子結婚3年,期間生了兩個孩子,只在一起住過半年,其他時間妻子都住娘家。
之前她已做月子和待產為理由,但目前老二已1歲半,她仍不願搬來,她的理由是住娘家,有岳父母晚上幫忙顧小孩,她便可去兼職,趁孩子唸幼稚園前多存點錢,另外我買的房子也能繼續收租賺租金。
我告訴妻子,我媽可以來跟我們同住,並幫忙顧小孩,這樣她便能去全職工作,我們反而能存更多。但妻子目前仍是堅持不搬來,原本她曾經答應過今年要搬來,但在我出租的房子收回來時再問她,她卻又跟我説明年再説,我問她不是答應過我了嗎?她回我難到答應了就不能反悔嗎?
我跟她説如要明年搬,請白紙黑字寫下承諾,我才能接受,妻子一開始不願簽,後又表示可簽,但也開出條件:不能跟我媽同住(目前我媽1個人住台北,已66歲)、2個孩子必需吃素、年底才搬來。
目前我跟妻子分居台北、新竹兩地,每天僅約視訊10多分鐘,視訊大部分時間也是我跟孩子互動,我跟她一天説不到20句話,也幾乎是我找話題,她被動回應,感覺她對我的生活狀況全無興趣,雖然我跟她反應過,但最多只會改善1-2天,就會恢復原狀。
她家人也希望她能繼續住家裡,我現在是週末就回台北看小孩,目前我跟她家人的互動也很差(曾把1件小孩的褲子丟到洗衣機洗,被她弟罵畜牲,還被她弟推,因為她弟洗衣服時,不准他人的衣服同洗,我並不知道)。目前我去她家,是幾乎跟她家人沒什麼説話,所以我現在去她家,是感覺的非常不自在。
我認識我妻子前,她並不是吃素的(她家人都是一貫道),但在懷孕時改吃素,並要孩子們也吃素,雖然我並不同意,我覺得孩子還小需要營養均衡,但她完全不甩我。有時晚上10點半還要帶孩子去佛堂,凌晨12點才回來,我跟她爸媽反應過,但她們表示我只能配合。
想請問大家我是否該接受妻子的條件,然後讓她和孩子搬過來,還是乾脆結束這段婚姻算了?希望大家能給我一點意見,謝謝大家。
2020-09-07 12:20 發佈
文章關鍵字 妻子
elliot0928 wrote:
跟妻子結婚3年,期間(恕刪)

建議你把岳父母、媽媽、老婆找在一起討論看看
不要一肩扛
討論後看結果再評估吧

民法-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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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備不時之需
「世界上有兩種無窮無盡:一種是宇宙,一種是人類的愚蠢。......」/愛因斯坦
elliot0928 wrote:
跟妻子結婚3年,期間...(恕刪)


開戰就對啦,全部告下去,孩子搶回來才是贏
elliot0928 wrote:
跟妻子結婚3年,期間生了兩個孩子,只在一起住過半年,其他時間妻子都住娘家。
之前她已做月子和待產為理由,但目前老二已1歲半,她仍不願搬來,她的藉口是住娘家,有岳父母晚上幫忙顧小孩,她便可去兼職(麵包店店員,月薪約1萬),趁孩子唸幼稚園前多存點錢,另外我買的房子也能繼續收租賺租金。
我告訴妻子,我媽可以來跟我們同住,並幫忙顧小孩,這樣她便能去全職工作,我們反而能存更多。但妻子目前仍是堅持不搬來,原本她曾經答應過今年要搬來,但在我出租的房子收回來時再問她,她卻又跟我説明年再説,我問她不是答應過我了嗎?她回我難到答應了就不能反悔嗎?
我跟她説如要明年搬,請白紙黑字寫下承諾,我才能接受,妻子一開始不願簽,後又表示可簽,但也開出條件:不能跟我媽同住(目前我媽1個人住台北,已66歲)、2個孩子必需吃素、年底才搬來(也就是説我的屋子需要從9月空到12月不能租人,目前我住公司宿舍)
目前我跟妻子分居台北、新竹兩地,每天僅約視訊10多分鐘,視訊大部分時間也是我跟孩子互動,我跟她一天説不到20句話,也幾乎是我找話題,她被動回應,感覺她對我的生活狀況全無興趣,雖然我跟她反應過,但最多只會改善1-2天,就會恢復原狀。
她家人也希望她能繼續住家裡,我現在是週末就回台北看小孩,目前我跟她家人的互動也很差(曾把1件小孩的褲子丟到洗衣機洗,被她弟罵畜牲,還被她弟推,因為她弟洗衣服時,不准他人的衣服同洗,我並不知道)。目前我去她家,是幾乎跟她家人沒什麼説話,所以我現在去她家,是感覺的非常不自在。
我認識我妻子前,她並不是吃素的(她家人都是一貫道),但在懷孕時改吃素,並要孩子們也吃素,雖然我並不同意,我覺得孩子還小需要營養均衡,但她完全不甩我。有時晚上10點半還要帶孩子去佛堂,凌晨12點才回來,我跟她爸媽反應過,但她們表示我只能配合。
想請問大家我是否該接受妻子的條件,然後讓她和孩子搬過來,還是乾脆結束這段婚姻算了?希望大家能給我一點意見,謝謝大家。
P.S.我每個月有給家用,孩子的保險也都是我出的,育嬰補助每個月約5000我也是給老婆領。


先驗小孩的DNA
再離婚
何苦撐著
---你的心,決定你眼睛所看見的方向---
瘦虫弱精 wrote:
建議你把岳父母、媽媽(恕刪)

媽媽跟岳父母電話中吵過架了,無解。
岳父母跟我説夫妻的事自己解決。
01白虎哥 wrote:
開戰就對啦,全部告下(恕刪)

問過律師了,律師説基於子幼從母原則,我沒什麼機會拿到監護權,還必須付養育費(就算她改嫁了,我依然要付),並把我的財產分老婆一半(她沒什麼財產)。
百葉窗 wrote:
先驗小孩的DNA再離(恕刪)


小孩跟我很像,應該是我的。
好聚好散了吧

搬個家哪來那麼多藉口,單純就是不想看到你吧

既然飲食與生活習慣無法配合,那就離了吧,再多的理由也勸不回想分開的心
elliot0928 wrote:
跟妻子結婚3年,期間...(恕刪)

你要不要去驗DNA看看小孩子是不是你的種啊?……個人強烈懷疑你綠了
一貫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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