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謝謝大家的建議與關心,為避免之後不必要的討論,已先刪文,再次謝謝🙏
rollingstone76 wrote:
妳說,這是為了讓妳父母看見我對兩人感情的誠意,也說在一輩子作為夫妻的前提下,登記在妳名下其實並無差別,一直對金錢缺乏安全感的我,因為感受到被剝奪,堅決地跟妳說:
"頭期款我可以全出,但是房子要登記在妳名下,不可能。
rollingstone76 wrote:
一坪70萬呀,妳的理想是如此充滿負擔...在沒有家人援助之下,我跟妳討論由妳負擔30萬的裝潢或家具,妳也只是無奈地說存款不夠。
某天下班,在印度的我接到妳電話,聽妳委屈的說妳父母對我們婚事的想法,認為婚期不能太早,要先買房子......等等。
樓主,如果你女朋友連登記在兩個人共同的名下都不願意的話,這個婚不要結了,我覺得你女友只想從婚姻中獲得保障卻不肯付出(房貸),這種人並不是適合結婚的對象。
另外你女友的父母也是很會算計,要結婚前買房並登記在他們女兒名下,如果你們有天離婚了,因為是婚前購買,你沒有請求分配房屋的權利。
rollingstone76 wrote:
最近即將結束外派兩年的職涯,然而在回台灣展開新生活前,跟女友關於婚期還有買房的爭執卻是愈來愈多...
想請問大家的意見,謝謝🙏
以下是個人碰到的情況...
我知道曾經我的逃避與無情,對妳造成了很大的傷痛,也從此停止跟妳家人的聯繫,但謝謝妳後來的再次信任,讓我再有機會,在外派印度的2年期間,盡力給妳最大的幸福,也在2018年妳生日前一天,我們在土耳其的安塔莉亞,在我有點笨拙好笑的求婚下,我們決定一起邁向人生下個階段。
對於回國與未來的規劃,我們都在積極準備著,在結婚的前提下,妳也勤快努力的為將來住房和生活設想,從工作以來一直不願意購入房地產的我,也在妳的期待與說服下,點頭答應將這幾年放在美股ETF的積蓄,轉作購房基金;看著妳積極的分析與尋找物件、聯絡房仲、奔走看房,儘管我看房看得愈來愈失落,對高不可攀的房價感到受傷,看著妳對擁有自己房子的期盼,我也是滿心支持。
2019年我們在印度與台灣中間點的泰國度假約會,珍惜難得的兩人相處時光,在浪漫的華欣渡假飯店中,喝著白酒泡在頂樓戶外浴缸的我們卻為了房產登記爭得面紅耳赤。
妳說,這是為了讓妳父母看見我對兩人感情的誠意,也說在一輩子作為夫妻的前提下,登記在妳名下其實並無差別,一直對金錢缺乏安全感的我,因為感受到被剝奪,堅決地跟妳說:
"頭期款我可以全出,但是房子要登記在妳名下,不可能。"
那天晚上我根本是氣憤難平的喝酒睡著。
後來的一陣子,妳物件照選、房子照看,我們對房產登記這件事避而不談。
而在我外派印度即將來到尾聲,急著想趁返台休假與妳父母吃飯會面時,我讓步了,面對無端的爭吵與糾結,我累了,我只想妳在過程中感到幸福,而不是斤斤計較的來回談判,於是我鬆口答應房子可以登記在妳名下,希望可以用誠意讓妳父母有個好印象與好開始。
誰知道誠意的讓步,接下來就是全面的撤守、話語權的流失。
從一開始妳說非台北市不想住,從內湖看到南港,從妳內湖公司附近看到妳家周遭...從一開始開價1500萬開始看,到開價1800萬,從新房看到中古屋甚至興起買超過30年老公寓的念頭,到最近終於在南港我公司附近,看見妳心目中的理想房子,房仲說屋主期望賣一坪70萬。
一坪70萬呀,妳的理想是如此充滿負擔...在沒有家人援助之下,我跟妳討論由妳負擔30萬的裝潢或家具,妳也只是無奈地說存款不夠。
好不容易跟妳家人吃上飯,費心力的討好,挑酒送禮、在蘭城晶英我們有了一頓美好的晚餐,我以為重新接上的關係可以有好的開始。
某天下班,在印度的我接到妳電話,聽妳委屈的說妳父母對我們婚事的想法,認為婚期不能太早,要先買房子......等等。
妳說妳感覺自己像乒乓球,在兩方攻防被撞擊的很委屈、好像自己必須不斷滿足雙方期望,心裡很累。
那晚我沒說什麼,只是在隔天用訊息無奈地回覆,說婚期延後不在乎、房子登記不在乎,一切且走且看。
我根本就在騙妳也在騙自己。
我在乎的要死。
我覺得自己這兩年費盡心力想彌補遠距離的感情,努力全額負擔妳好幾趟出國機票與住宿、花了十幾萬帶了求婚戒指在土耳其留下一輩子都回味感動的記憶,然而真的討論起婚後的安排,一頭撞上殘酷的現實,我感到沮喪不已;面對妳的堅持與缺乏彈性,只能一路退讓。
連婚期都無法有共識,癡癡每天戴著婚戒的我簡直太諷刺...
談錢,傷感情
談感情,傷錢
解決方式嘛?
退讓到底,婚後幹回!?可是感覺好像沒有那個價值!?
那樓主不願意換一個女友嘛?
你可以跟女友,也講清楚,你其實也很累了,如果她永遠沒有感受到,你在也想結婚的這一端,也是個人,也一樣覺得累,覺得被壓榨,那麼這婚也別結了。
如果經濟還可以,去東部小渡假一下,順便溝通清楚彼此的渴求。
不需要過度的妥協,而是雙方都能接受彼此。
如果還是各自堅持,那也很好啊。
至少樓主在婚前看清處了,對方是一個為了自己要的,不願意退讓甚至寧可配偶感覺被犧牲也要贏得人。
如果樓主要的不是這樣的人,你大可以換一個不是嗎?
台灣有兩千三百萬人口。何必只有她能選?
婚姻是很現實的,既然雙方對於現實的期待有落差,何必勉強彼此呢?
祝福彼此,退一步仍然可以是朋友,未必不好啊。
各自有各自的堅持與追求,那麼就等待與更適合的人相遇不是更好嘛?
何必捆綁彼此,然後又覺得痛跟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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