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

他怒老婆不照顧生病父母 反被打臉:「U好」不能外包

一名男網友寫信給律師呂秋遠,表示老婆說她嫁的是男生,不是他的家人,所以男生的父母生病,跟她一點關係都沒有,還直呼男方家是「古代人」,接著男網友反問,同理他娶的不是女生父母,那為什麼要跟男生收聘金?對此呂秋遠點出他認為男網友在意的3點,一一回應。


在切入正題前,呂秋遠附上劉福助「祖母的話」一曲,這首歌歌詞講述「做人的媳婦要哉道理」。接著點出他認為男網友在意的3點,分別是「你老婆到底『嫁』給誰?你爸媽生病,跟她有沒有關係?女生的爸媽該不該收聘金?」

他直說「關於你老婆到底『嫁』給誰這個問題,前提就已經錯誤了。」你老婆沒有「嫁」給你,她是跟你「結婚」。他說明,嫁,跟結婚差別在於她成為夫家的一份子,或者是你們兩個人組成一個家。結婚,是你們「兩個人」有法律上的承諾,決定承擔某些法律上的義務,並且有某些法律上的權益。但是嫁,就是她是夫家的人,你爸媽就是她爸媽,至於她爸媽是不是你爸媽,那就看良心了,有人的良心會被狗吃了,有人則是覺得我家就是你家,你家就是沒家。

對此呂秋遠稱讚,她的觀念非常正確,「老娘是跟你結婚,不是嫁到你家」這句話要銘刻在心、永不忘懷。他表示,在「嫁」的思維裡,她做的事情都要為你家著想,那是義務,但是你做的事情也只為你家著想。大家都是人生父母養,「為什麼她只能為婆家著想,你卻可以選擇性的為娘家著想,甚至只為你自己家著想?」他強調,所以為了平等,請愛用「結婚」,不用「嫁娶」,謝謝。


第二點,「那麼,你爸媽生病,到底是誰的事?」呂秋遠說道,站在U好(台語「孝順」之意)不能外包的立場,當然是你的事,跟她有沒有關係,就要看你的表現了。他表示,擔心的事情在於,「你想要把她從媳婦的角色轉職成為女兒的角色」,但是僧侶不能轉為武士,這件事你也知道。


他直說「你媽打你一巴掌,明天就忘記,她媽打你一巴掌,明天就公祭」,你怎麼能期望她把你媽當做自己的媽媽,這是不可能的事情。結論,U好(台語「孝順」之意)要你自己做,探病要你自己照顧,如果想脫身,請看護是個方法,但是這本來就是你自己的事情。U好(台語「孝順」之意)外包,真的完全不可取。

第三點,聘金。呂秋遠表示自己是反對聘金的,「因為收下聘金幾十萬,就得要賣女兒,實在很不划算。」他舉例生孩子,問「你以為只有十公斤的水球在身上十個月而已嗎?」不是的,你得要忍受痔瘡、頻尿、胃食道逆流、水腫、抽筋、骨質疏鬆,等等這些莫名其妙的病痛上身。基本上,如果你願意收下二十萬,然後承受懷孕這件事,我可以加碼十倍,他直指聘金是不合理的,「沒道理要男人付錢給娘家贖身。」

不過呂秋遠補充,這種事情也不用去計較,因為基於生理性別,如果要孩子,她就是得要承受這些痛苦,縱然她心甘情願,你也不能理所當然。


最後,呂秋遠語重心長說道「在我看來,如果不調整心態,你跟她這場婚姻,可能會是悲劇。」觀念差異太大,不是她痛苦,就是你怨恨。他表示,你安才能得她,你得讓她安心,才能得到她的心。


這種言論正確嗎?我個人是持反對意見的。未來你的子女也這樣對你時,豈不是很難看。
2019-02-12 20:41 發佈
chou511557 wrote:
一名男網友寫信給律師...(恕刪)


不收聘金,自己的父母自己孝順,
可以互相支援,但不能全部丟給另一半!


各退一步,覺得聘金不合理當初可以反應,
家人生病這種事不能全丟給老婆照顧,真的自己處理不來可以請專業的
某貓的生命三元素:書、咖啡、碳水化合物。
合情合理的想法,本來婆家的爸媽並未生養育你,若大家相處的好,自然會盡應盡的義務,但是責任還是在原生家庭的小孩上。
我的未來 子女要待我時 是不用拖上另一半的~
那是他的另一半 不是我的
我有我的另一半 有我的孩子;孩子的另一半 不是我的孩子
是他的伴侶~
這道理 你懂不懂?
用"未來你的子女也這樣對你時"已經不能呼攏人惹~
己所不欲 勿施於人
己所欲 也勿施於人~
互相時不互相,
何必結這個婚.
~~~~~~

b700543 wrote:
互相時不互相,何必...(恕刪)


這不是互相 是很多所謂傳統男人覺得的"應該"~

chou511557 wrote:
一名男網友寫信給律...(恕刪)


不懂你反對的點在哪
父母本來就是自己要孝順
另一半願意幫忙要感恩不是應該的
自己不想做要丟給另一半做?有事嗎?
大大他媽 wrote:
這不是互相 是很多...(恕刪)

互相變應該,
就會很多事了.

其實都是成年人,
嫁娶對象都是自選的,
觀念上要門當戶對,
不然只能結來離了.
可以的話 真的婚前就要協調好發生事情狀況的彼此底線
結了以後 如果要離 有時候也不是那麼好離的成的~
成年不代表成熟~~請看隔壁版的姑姑~~~
  • 3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