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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前女友的毀謗是否該走上法院?

感情沒有誰對誰錯只是因為我是被分手那個所以不甘心,曾經半夜去他家按過電鈴一次(停留不超過10分鐘),後來去看她FACEBOOK不小心點到追蹤隨即取消,換來的是她在她的版面PO文公開我的個資以及毀謗我的言論,還傳訊息給我的家人抨擊別人說有多糟糕,當然我已經截圖並且到警察局備案,也諮詢過律師這個部分是可以提告毀謗罪並且勝率很大,即使沒有成功也不至於被誣告,我是心軟的人 對於她這樣的攻擊我可以不在乎,只是就連我傳訊息給對方家長請她好好恐致她女兒的言行還換來她媽媽的恐嚇, 寵女兒寵到是非不分我也是第一次看到,是妳/你們會選擇走上法律嗎? 謝謝
2019-02-09 23:48 發佈

ellis_w wrote:
感情沒有誰對誰錯只是因為我是被分手那個所以不甘心,曾經半夜去他家按過電鈴一次(停留不超過10分鐘),後來去看她FACEBOOK不小心點到追蹤隨即取消,換來的是她在她的版面PO文公開我的個資以及毀謗我的言論,還傳訊息給我的家人抨擊別人說有多糟糕,當然我已經截圖並且到警察局備案,也諮詢過律師這個部分是可以提告毀謗罪並且勝率很大,即使沒有成功也不至於被誣告,我是心軟的人 對於她這樣的攻擊我可以不在乎,只是就連我傳訊息給對方家長請她好好恐致她女兒的言行還換來她媽媽的恐嚇, 寵女兒寵到是非不分我也是第一次看到,是妳/你們會選擇走上法律嗎? 謝謝

就法字上來看,女方也確實作錯,這方面確定沒問題你也有很大贏面,可以提告看看!

就從理字來看,你半夜按人家門鈴就是你無理了!
而你的一切動作都顯得多餘!

不甘心?
所以是想宰了人家還是想毀了人家?
報復有很多種方式,別選最爛的= ="


如果我是你?
女方這種動作我也不會心軟,直接法院見!
女方都擺明不鳥你了還要念啥情分?
君問歸期未有期.巴山夜雨漲秋池.何當共剪西窗燭.卻話巴山夜雨時!
分手能分到像殺父仇人樣血海深仇
這是怎樣的一個分手畫面?
ellis_w wrote:
感情沒有誰對誰錯只是...(恕刪)


我無法建議你該怎樣做
只希望你在寶貴的年輕歲月
多做些美好的事留下美好的回憶
儘量不要與垃圾事糾結...

ellis_w wrote:
換來的是她在她的版面PO文公開我的個資以及毀謗我的言論...(恕刪)

有同時公開姓名和身份證字號才算洩露個資
若她PO的內容不是就事論事與事實完全不箱才可告她毀謗

ellis_w wrote:
感情沒有誰對誰錯⋯.所以不甘心,曾經半夜去他家按過電鈴一次(停留不超過10分鐘),後來去看她FACEBOOK不小心點到追蹤隨即取消..(恕刪)


〉〉〉

分手了

只有感謝對方陪伴的日子

重新找到自己的天空

如果,真的不甘

就是讓自己變得更好,使對方未來後悔與你分手


版主不甘心,按半夜電铃丶停留女友住家

不小心追蹤?

其實已經有些恐怖情人成分

訴訟也討不了多少便宜

肥了律師,賺律師費罷了

拿這筆經費,作有益的事情,好多了

律師費一審5W,買2501 2張半

每年也許還配4-5千給你泡馬子丶吃大餐

傻瓜,才去做損人不利已的事情

看,這片藍天空,多美!





夜雙華 wrote:
就法字上來看,女方...(恕刪)


謝謝建議 我也是忍無可忍才會想要提告,我是很理性的人其實自己也很糾結知道這種女生不可取,我沒有伊定要報復或是糾纏因為沒必要,只是我看不慣她的爛脾氣以及自我中心的想法,以前需要一直接收她的負面情緒以及辱罵,只想給這種女人一點教訓,就是一種想讓她知道她自己的個性以及脾氣害了她自己的人生,不要甚麼事都只會怪別人 她以後一定會持續吃虧 就這樣

escudolin wrote:
〉〉〉分手了只有感...(恕刪)


不小心追蹤到她臉書沒留下任何言論也可以是恐怖情人?? 如果她說一次的按電鈴可以告我騷擾會成功我也是醉了,不管怎麼樣我有的是備案的證據 我也不需要請律師,因為這可能也不是多嚴重的案件所以我自己可以處理的了吧, 謝謝你的美圖 哈哈

EL5188 wrote:
有同時公開姓名和身...(恕刪)


這大可以不用擔心 我已經給律師看過了已經構成毀謗,至於內容屬不屬實 她的故事去頭去尾也沒甚麼好值得提的
你只是一時還活在,對方怎麼可以這樣對待你的那時情境中而已,然後想藉些什麼來繼續刷存在感,看能不能刷出個什麼來好將此抵消。

人生若要認真計較計較不完,對方或許很擔心你會變成恐怖分手情人於是用了這些招數,尤其你說你曾在某深夜造訪,唉!不甘願又如何,人生總有吃癟的時候,事出必有因,毀謗是你目前唯一還能抓住與對方尚存在關聯的,然你希望這種沒什麼特別意義只是在歹戲拖棚的遊戲繼續下去?終究還是要誠實面對自己來收場。

這次就算好男不跟惡女鬥,讓對方贏一次吧,然後你再去看看社會所有男女分手後所上演的戲碼,再回頭看看自己的戲碼是不是也差不多,想不到自己也是這樣在搞。很沒創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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