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二個多月了,仍然無法接受這個事實,為什麼感情中都喜歡伴隨著做不到的諾言,而在你人生最低潮的時候卻狠狠的把你的靈魂抽走。
「結婚」這二個字這麼廉價嗎?這麼可以隨口掛在嘴邊嗎?更何況下承諾的卻又是女方⋯
二年的感情說長不長、說短不短,有什麼事是沒辦法溝通的?而只想自己自私的下決定。
被診斷出二度感情創傷症候群併憂鬱症,該如何去面對自己、如何去治療,以前那個有自信、有活力、又幽默熱血的我,完全失去了、完全不見了。
甚至⋯我漸漸的很想走燒炭輕生自殺這條路,我該怎麼活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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