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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鮮奶 wrote:
小弟的媽媽在我念大...(恕刪)
你知道很多老人都只把男孩當成自己人,女生嫁出去後就是外人了,就算沒嫁也算....

我老婆家兄弟姐妹共4女二男,我岳父岳母生前是做辦桌的,在那個很好賺錢的年代,台北市的房子一間一間的買,在台北市總共有三間房子出租另一間自住,而在生前就把房子都過戶給二個兒子,聽說平均一間房子過戶要近300萬元,也就是花了約1000萬才將4間房子都過戶給兒子,女兒出嫁時一人100萬,我岳母生前也常說,還是女兒好,家裡有需要幫忙就會回來,兒子都說沒空,回來只會吵架,她說她對兒子女兒一律公平,每個女兒出嫁都給100萬現金,結果兒子每個人分到2間台北市的房子...



樓主先看看你的父母親是哪種人,要是房子到時候會給你,那你多付點錢還是賺很多,要是房子是跟你姐平分,那你就擺爛不給錢,當然沒錢繳房貸房子就會被拍賣,你至少也能分一點錢吧,只是搞到這樣子,你們家人大概就四分五裂了,你父母要住哪? 這是樓主要的嗎?
樓主要擺爛就跟姐姐一樣搬出去住,不要跟家人連絡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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