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現在沒工作帶小孩,有什麼方法可以拿到監護權?機會大嗎?
原留職停薪一年,時間到了就先辦理離職
經濟來源為另一半,今天吵架脫口而出要離婚,已經不是第一次了,並明確的說會爭監護權
大男人,言語恐嚇,
精神壓力真的很重,不想為了小孩委曲求全,但我要小孩
請大家給我意見
如果妳還年輕 我建議妳好好想想
但小孩還小 母性使然應該是沒辦法放棄
好吧~~
其實估狗大神一下就可以查到蠻多資訊了
在這邊的話 沒遇過的人還真的是一知半解
但我也沒遇過 只是身邊的人遇過 小孩也兩歲
所以上網查查了解了一下
如果要真正的了解請找免費的法律扶助
一般依幼兒從母的概念
監護權應該是判給妳的
但對方有探視權喔 妳不能阻止人家探視喔
然後小孩成年後可以依造自己的想法選擇要跟誰
有沒有工作跟經濟並不是唯一衡量的部分喔!!
小孩才兩歲很可愛
5歲就一半一半 7歲就差不多了....XD
10歲後進入青春期更是麻煩
妳如果還年輕 帶個拖油瓶要找個伴也麻煩
相對的 把小孩丟給他爸 他爸未來要找伴 就會想把小孩丟回給妳了
但是但是 妳一定會擔心小孩會不會在那邊過得不好
尤其虐兒的案件那麼多....
所以放不下還是放不下啦 XD
下了決定就請妳加油囉!!
現階段的監護權不用太擔心吧我覺得
但小孩成年後就自己有決定權了 要好好教育阿!!
就親密度而言,就是在離婚前,誰陪伴孩子的時間比較多。
衍生出來,就會有「幼年從母」與「穩定性」兩個方向。
幼年從母,原則上小孩子越小,更需要母親的照顧,所以主要照護者由母親來擔任可能性會較大。
另外就是穩定性原則,所謂穩定性,其實是指不要變動太大。
但你必須顧及孩子本來在哪裡生活,如果本來就跟公婆住的,如果訴請離婚自然是搬離夫家
此時「穩定性」便受到考驗,公婆肯定會「你要走隨便你,但孩子是我們家的」
因為是他們的私人住宅,看小孩子多會被刁難
所以真迫不得已,離婚前務必把孩子帶走,再訴請離婚
總歸一句女人還是要有錢阿,才能保護自己,再來就是扶養費一定得要
不要說拉不下臉,畢竟孩子是兩個人的,付錢是應該的,與監護權在誰手上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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