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5=20萬 元/次性侵賠償有案例是40幾萬一次, 20萬1次, 比性侵賠償省錢。jacky8000 wrote:如果花100萬還追不到女生,是不是男生有問題?最近聽我朋友訴苦(快45歲)他追一個比他小快20歲的女生,追了一年還沒成為男友朋友,男生卻在她身上花了100萬,包含一起出國5次,幫女生繳保險,逛街購物吃飯,全部都是男生買單,女生當然也有回報他,讓男生摸之類的,但全壘打不到5次...女生也已經向他明白表示,和他完全沒有感情。很明顯是用金錢來維繫的關係,因為女生也說過,如果你沒錢了,就別再來煩我。但我朋友還是不相信,仍然每個月繼續付出,他還有救嗎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