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三個月的煎熬,今天上天終於給我一個公道。
今天老婆趁我去台北上課之際,帶著情夫來家裡通姦,情夫睡我的床、蓋我的被子,好在天理循環、報應不爽,第六感早就覺得床有人睡過,我假裝出門去上課,早已聯絡「朋友」裝好針孔、竊聽器,果真被我抓到,真是大快人心。
話說三年前我們家.女兒出生之後,下了班去保母家接女兒後我就照顧女兒,老婆下班直接去游泳或運動(懷孕時身材變形答應女王的),等到晚上九點才把睡著的女兒交給老婆,女兒睡著之後女王繼續完他的電腦,因為我除了工作之外還在讀博士班,晚上還要讀書到十二點,早上我也比女王起床幫女兒換尿布,餵奶,送女兒到保母家再上班,這些事情除了我每週去台北上課一天以外,每天週而復始,如今女兒兩歲半了。
也許是夫妻倆沒有火花,我的注意力都是女兒、課業和工作,忽視了女王,從去年六七月開始,女王就開始對我亂發脾氣,從地沒掃乾淨到廁所尿滴出來都可以罵一罵,最後都是說要離婚。最誇張的是十一月開始「游泳」回來,看到女兒也不抱一下就趕著上去開電腦玩MSN。我因此為了女兒跟他吵了好幾次。
天可憐見,就在我決定過年後,要分居,女兒監護權要給他,讓他知道什麼叫做責任感的時候,今年一月讓我無意發現女王和情夫的MSN對話,極盡淫蕩之能事。除了性的對話還有兩人相愛愛的死去活來的對話,重點是這個禽獸我認識,是老婆的同事,還已婚,我們兩家人還偶爾出來聚餐!!
我活在自責的情緒中但也當下決定一定要抓姦,為了女兒的監護權,因為女兒不能給他帶,觀念會偏差,他不知道愛情沒了,責任感是很重要的。
於是乎我失眠了七八天,經歷了無法形容的情緒、自責、憤怒、悲傷、痛苦….等等,五味雜陳……….最後忍不住偷偷去看醫生,吃了很多藥,因為我要為了女兒活下去……..
最後抓到了,徵信朋友跟我說,做完筆錄先請警察不要送,條件談好了先和解,所以先去公證人那裡和解民事的部分。
其實我要的不是錢,要的是那位禽獸沒有工作和博士班無法畢業,因為他毀了我的人生,我也要毀了他的,女王和禽獸是在有名的慈善機構上班,所以單位絕對不能允許這種事,那禽獸又是在同機構的大學在職進修博士班、我只要證據給他們人事室就毀了他們。
只是,為了我老婆的工作,我還是先忍了下來,畢竟他還是我深愛的人阿!
請問各位大大,筆錄做好蓋完手印(沒有押日期),可以先不送檢方嗎?我的權益要如何保障呢???
bgbear wrote:
那個慈善機構開頭是慈x嗎。。。有點小好奇。。。。。)...(恕刪)
慈善機構又有在職博士班.........我猜的到的也只有這一間而已
樓主可能太忙了忽略了女王
可是我覺得你的女王也是人在福中不知福
樓主做了這麼多都是為了誰呢
還可以抱怨這麼多小事

老兄, 他也不愛你了
愛你會跟其他男人上床嗎?
當夜深人靜, 當你抱著女兒的時候
想像一下老婆跟別人親熱的畫面
你能忍受嗎??
如果你還是堅持愛老婆
你可以不用告她妨害家庭
但是對方就不用客氣了
畢竟對方是在知情的狀況下還是與你老婆上床
就給他點教訓吧!
把這件事情訴諸司法 (告他妨害家庭)
以及告知老婆的工作單位及學校
而這段婚姻
勸兄莫在留念
不要說什麼為了孩子, 小孩不是傻子
小孩也會長大
這種表面維持美好
私底下夫妻不相往來沒有互動的婚姻
不見得會比單親家庭來的健康
還不如積極尋找你的第二春
找個你愛她 她愛你 也愛你女兒的女人!!
而且說真的
這種事情發生一次, 原諒她, 一樣會有第二次
從頭到尾這絕不是你的錯
千萬不要自責!
愛我所愛,無怨無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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