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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居未離婚,對方不給看小孩

目前雙方都有監護權,也還有婚姻關係,但是分居多時

自從把小孩送去我太太家之後,每次要見面或是想帶回去過夜都被拒絕

有次跟老婆講好可以帶回去過夜,所以跟家人跨縣市過去載小孩,到了之後岳母不准我們看小孩,更別說帶走了

請警察來處理也只說小孩在房子裡面,他們也沒辦法


___________

法律上沒監護權,擁有探視權都有權利看小孩了
為何我有監護權卻不能看小孩?


非常思念
有什麼辦法可以讓我看看小孩抱抱小孩呢
2018-06-26 23:07 發佈
文章關鍵字 小孩
zo4bp6941 wrote:
法律上沒監護權,擁有探視權都有權利看小孩了
為何我有監護權卻不能看小孩?


這個應該算.. 家務事吧...
要警察怎麼介入呢..
逼岳家把小孩交出來..?
萬一岳家也要求警察留下小孩呢..?

不能在一起..
為何不離婚呢..?
用婚姻來束縛.??

夫妻行房是合法的..
如果妻拒決..
難不成也要找警察協助..@@..

解鈴還需繫鈴人...
先把你們的恩怨了結了吧..
真的會有人想看簽名?
請律師打官司
zo4bp6941 wrote:
目前雙方都有監護權,...(恕刪)

zo4bp6941 wrote:
目前雙方都有監護權...(恕刪)


既然法律上面有監護權,真的在意的話就走法律途徑,讓對方沒有辦法把小孩藏起來
:有探視權之一方若遭拒絕刁難之時,可以向監護者提出探視的要求,也可向法院起訴,請求定期探視子女。如果判決勝訴,但有監護之一方仍不履行,則可向 法院請求強制執行,強迫監護人交出孩子給沒有監護之一方探視。如監護人仍拒絕配合的話,可依強制執行法第129條之規定,命他方容忍無監護權之一方行使探 視或禁止他方為阻礙探視之行為,若其仍不履行,執行法院得拘提管收之,或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之怠金。
若是真是無法經由協商那只有提訴家事法庭。
這情形只能等囉.等女方氣消.這期間好好省思.若真在乎孩子就把婚姻維持變好.
--
taxi 4
人品是做人最好的底牌.

zo4bp6941 wrote:
目前雙方都有監護權...(恕刪)


對方不肯離婚在拖延嘛?這個問題警察也真的很難介入啊哀哀
走法律途徑是最下下策
沒錯,上法庭後之後你當然可以如願以償看到了孩子.
問題是,在這種夫妻變成反目成仇,小孩又不能切一半的現實下產生的結果
注定是個悲劇. 意思是,你如願以償看到孩子了,再來呢?
難道每次見面都要經過吵架,喧鬧,撕裂, 最倒楣的是孩子.

婚姻到最後會搞到有一方死也不交出孩子或者拒絕讓另一方探視
九成以上(那剩下一成真的是遇到了瘋子)是因為恨透了對方
前面網友說對了,解鈴仍須繫鈴人.
身為過來人,我總是苦口婆心地建議,真正要為小孩著想,就是雙方還是要見面溝通
如果真的是愛孩子,那麼就算見不到孩子(例如離婚後失去監護權只剩探視的那一方)
為了小孩,寧可退讓.忍耐.爭,就算贏了,傷了和氣,倒楣的還是孩子.

雙方如果非得走到離婚這一步,有未成年孩子夾在中間的,一定要多問問一些過來人,離婚後夫妻的意見,
要深思熟慮再做決定.不要隨便受律師或法律顧問們的擺佈.每一對的情況都不一樣,每個家庭都有不同的故事.
非得離婚,卻有孩子,那最好也是要調解到雙方能夠平心靜氣,確定能和平相處後再離.
否則,交惡的雙方,倒楣的永遠是無辜的小孩.

總之,別給小孩難堪.

如對方一直不肯讓你看小孩,只能用法律途徑,有一個叫「交往會面探視」

zo4bp6941 wrote:
目前雙方都有監護權...(恕刪)

岳母憑什麼
你才是孩子的至親
希望你順利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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