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帥哥美女
請問你們會因為以前喜歡的人太好
或是太令你難忘
即使他/她已成為過去
也會很久不會對其他人心動的嗎?
還是自己需要調整心態?
整整快四年才再真正喜歡上另一個她的我…
LBJOHN wrote:
各位帥哥美女請問你...(恕刪)
我是在2008年開始沉淪,
(算是被老媽搞分。)
到2016年才能真心去認識交往異性,
跟女友2015年認識,
2016年才慢慢走近(開始交往在2015年底-2016年初,忘了是12月還是1月。),
2017年關係才穩定...
在2017年前...
我從來沒有想過進一步的未來,
在2017年後(她出車禍),
我才有自覺要真的把握。
像我在2008~2017年之間,
從來沒有想過婚姻這個問題,
因為我是鐵了心的不婚,
覺得對不起上一個女人,
直到現在的女友出了重大車禍(差點有機會截肢。)....
所以,
10年是真的有的 :)
如果不是出了大事,
我也沒辦法真心面對自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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