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這個問題要發在哪一版所以就選了這個版
我已經有打電話去戶政事務所問過,很官腔的回答,甚至回覆上一句完整的句子,讓人感覺很差
最近要去跟女友辦理結婚登記
最讓我頭痛的問題就是需要戶口名簿正本
可是我跟戶長的關係不好,也不知道到底有沒有辦法拿到戶口名簿
所幸就放棄跟他拿戶口名簿這件事情
想問的是
1.戶籍謄本可以辦理登記結婚嗎?補辦戶口名簿的話也是需要戶長的身分證印章
2.若是我先把戶口遷出再登記結婚
那我遷出的時候也需要戶長的同意或是戶口名簿正本嗎?
3.假設戶口先遷到朋友家,我辦理登記結婚就需要朋友家他們的戶口名簿正本,這樣正確嗎?
先謝過各位的解答🙏
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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