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與女友在今年年底要結婚,也看了一間不錯的房子,準備要簽約購買,但是頭期款300萬跟日後房貸都是我付,女友說登記要共同持有,才是對她的保證,否則就不要結婚,當初本來要蓋房,因為女友有地,但是地只能登記在她的名下,蓋起來的房子可以共同持有,但一樣我出錢,我父母知道後非常不同意,所以才選擇去買,但這次一樣遇到相同問題,想請問該如何是好?
當然你可以不接受 就換女友而已,我婚前就能買房子了 但我還沒看到喜歡的,一直看到婚後3.4個月才買,我所知道的是婚後買應該就是夫妻共同持有,我根本沒差 因為我老婆根本沒在跟我計較這個
一個家就是共同維持 房貸你付?那你老婆付甚麼?也是要弄清楚吧,我是跟我老婆全部的錢都拿來維持這個家,所以沒甚麼好計較的,你們兩個勢必有人要讓步,讓不了就是散夥了
不要指望另一半一定可以白頭偕老
就跟養兒防老是一樣的
在這版總是會看到外遇.離婚~
有的人也是不想離婚~
另一半就是堅持要離~
婚前婚後買屋有點複雜~
你可能要問律師~以及爬很多文
即使離婚後怎分!?
即使地是女友的~
離婚要求拆屋還地!?
你沒有土地所有權!~
除非她土地讓你共同持有
付款方面!?
全都一人承擔!?
會不會有點!?
應該要有個共同基金之類!?
另外看薪水比例,一起負擔吧
生活費由共同基金支出
所以我會選擇放生了~
理念不合~還是找下一個吧~
女友名下有一筆土地,搞不好還比你有錢
台灣每年都有5萬對在離婚
當然有的是結好幾年才離~
資料僅供參考
--------結婚----離婚
103年---149287--53190
104年---154346--53459
105年---147861--53837
106年---138034--54412
107年1月-14314--4384
以前的人或許因為種種因素,離婚率很低
導致可以白頭偕老,
時代不一樣了~
現代男女經濟都能自主~
敢說敢做~也不用管什麼親戚面子
不要就是不要,管你有沒有生小孩~
婚前都很講得很好聽~
離婚後都很計較,分的很乾淨
打個預防針而已~當然能夠用不上最好~
只是防人之心不可無~
沒有人願意離婚,只是現實遇到了~
負擔了很多錢,離婚還要分一半,多少有點不甘心~
當然你願意付出犧牲,那也是看你
只是把最壞的想法講出來而已~
雖然有點現實~只是財產分明而已~
不至於要人命~
並非每個人都能1次婚姻走到白頭偕老~
再婚,找到第N春,也是可能性之一
或者不婚兩人同居,也是可能性之一
最近才有人打算開槍殺死前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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