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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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2-28 20:50 發佈
文章關鍵字 上訴
不好意思,忠言逆耳

不建議保有婚姻,建議你離婚,從身邊的人看到,破綻主義上訴很麻煩且她都先設好紀錄,自己上網去查,因為耗時.
有時離婚也不見得是壞事,除非你沒有經濟能力,有時也可以從新開始,既然雙方無互信何必再一起或為難一方,
你也可以再找信任的另一伴,有些人的命運要第二次才能找到match,而第一次都是痛苦,甚至會折磨到對方,建議放手.

另外,小孩都會長大,不要一直想小孩長大會來養你,那套古代人的想法,若有一天小孩長大成熟後,想見你就會見你,
有時為了錢或感情,看運氣,再告訴他真相,但真的不要對小孩懷著什麼養育之恩,與其如此,
不如重新開始另一段戀情或生涯規劃,
重新開始人生或教育新生命那可能比較有意義,在你前妻的教育下,不要希望小孩對你有好感,
還不如想辨法變成富爸爸,他未來自然會來找你要錢,這是一位業務經理告訴我的故事,
人從出生到死亡都是一人奮戰,不管健康/財富....皆是如此,
其實這個老莊思想也有講無為不是壞事,干涉不是好事,有時干涉太多,小孩反而離家去找另外的生父或生母,這常常聽到.

不好意思,忠言逆耳,有時對多方皆好,不管是你/女方/子女皆是如此,意見分歧或太過干預是對子女教育或人生的一大敗筆.
Let it go, 你會找到新方向
你這篇文章有點問題,都已經離婚了,哪能在最後幾句話說不想離婚。

你的邏輯好像出了問題,有人會把你當做某方面出問題,幫你宣傳,你沒有女護法幫你,蠻可憐的,是我族之一。
sorcerer1973 wrote:
你這篇文章有點問題,...(恕刪)

對不起,我搞錯了,你想恢復婚姻,很困難的,但你的確是我族之一,你的確沒有女護法。
(監護權由她擔任,自己無親人,在支援系統上她比我好很多,而且她爸媽也很喜歡我小孩,所以才留給他們。)..............

雖然你意在上訴,爭取婚姻與小孩

但是我個人也不建議你這樣做

從文中看來理解是因為你之後的探視不順,才想這麼做,但你理智地分開
看你與她的感情以及孩子的安置這兩個問題,以現實的情況
你與她已無感情,而你在一開始也講,對孩子來說,她的條件
較之於你,有較好的條件提供兩個女兒成長的環境
這樣的情況你說要爭取回婚姻是因為孩子
在我看來,你不能放下的不一定是孩子那麼單純而已
應該是你自己本身離開不了一個家的慣有生活模式

孩子不見得喜歡在一對父母沒良性互動的環境下成長
現在的孩子很早熟

希望你回到這事的初衷考量

至於探視權,希望01懂法律的朋友能提供意見

注意身體健康,讓身心強健,工作穩定,累積財力
路遙知馬力

大體上國三後孩子就不太黏父母了
孩子能自主時,你不找她們,她們也會找爸爸的



人品是做人最好的底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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