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啊 wrote:我很愛我男朋友,比她...(恕刪) 在你們還沒結婚、有小孩前還是離開為佳,現在都有相處問題了,結了婚後必定有婆媳問題,此時此刻你男友(老公)態度很重要,除非有那打算以後搬出自己成家立業不與公婆住,但也要看另一半是否有行動力,而非嘴巴說說,老是用敷衍你或反問你,總有天也是會心死離開,若有小孩更是多個無辜牽連受害,不如立馬果斷放棄。
Elizabeth chloe wrote:妳很愛妳男朋友是妳第...(恕刪) 總歸一句話錢的問題...如果買新房以後妳也有住為何不一起出錢.....房子可以登記二人名字,如果他長輩敢住過來,就叫妳長輩一起過去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