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您說的一點都沒有錯真的是一各願打一各願哀的!歡喜作甘願受!只是覺得有必要這樣在大家都認識的場合裡...立刻就帶著新結交的另一半出席嗎?該尷尬還是無所謂...喜歡表現就讓他去表現嗎?日子還長...還有許多的員工旅遊呢?難道都不必迴避嗎?畢竟是曾經有過的緣分的!會這樣大喇喇帶給對方看是嗎?
既然敢帶來妳的幾個問號就沒有任何意義更不會有好答案你自己也說了歡喜做甘願受分都分了自己情緒自己承受只有自己才能決定還要不要受對方影響不然萬一他每次都不同個那不就難過得要死講這些看似不同理點但我也曾滿腹為什麼最後我只學到分了手就什麼都不是唯有自己看開瀟灑才能放下走出解脫
有時對方也很難顧及到你的感受, 因為她若有了新歡, 當然他有權利要求任何場合都要出席你們不是男女朋友了, 對方自然不用顧慮到你的立場有時也要理性想想, 這些事實都是分手後要承擔的那就給自己多一點心理建設吧下回遇到那樣子的場合, 給對方一個微笑, 讓她知道你已不在意了
oxalis123 wrote:一個這樣不懂尊重的人 我倒不這麼認為這樣的判論有點過於主觀分手後要多久才能開始新生活!?老實說如沒有其他人的閒言閒語光是一方自己的情緒可能不會就過於發酵這樣來論尊不尊重那可能還有待衡量我知道難聽話沒人愛聽可是很現實的既然分了手就沒瓜沒葛好點頂多只是朋友如果有朋友情誼可能也不會這樣了所以囉...老調不重彈請看我上一篇回覆
謝謝大家的各方說法!其實每個人的想法都不一,當然也沒有一定的準則!因為每個人的角度都不同!其實在這場合我一路上都是笑著臉的!畢竟已經放開了!只是多少會覺得換成是我自己我會多想一些當然我也知道不能套在對方身上!說著對方也應該要這樣做!但畢竟要常見面,而且又才不久的時間!身邊的人多少都會認為多少考慮一下對方!但...畢竟不是一定的理論!所以...也謝謝大家...抓著過去不放!是對自己的酷刑!離開不愛的人...才是愛自己的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