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

【分享】發現不該發現的

先承認我這樣做不應該......

昨天晚上一時好奇拿了另一半的手機來玩(她已經先去睡了)
看到有一則簡訊,某個叫Thomas的男人發給她:愛妳喔,晚安!

說實話我和她的關係這一年來並不好,比較像親人而不是伴侶
但是突然發現這種事還是很震驚

不知道該繼續裝不知道,還是旁敲側擊的問她

或者我也多交幾個來回敬一下?
2008-03-02 9:12 發佈

Idiot & Betrayer wrote:
先承認我這樣做不應該...(恕刪)


既然你知道你不對,那就痛快的對她承認看到她的手機簡訊,

然後爽爽快快的分手就好!


你都說你們近一年的感情都不好,那何苦讓雙方都痛苦?

畢竟她是你『曾』愛過的人!

而且這事是她不對再先,就讓她一直懷著對不起你的想法到終老吧!


ps:我是好人還是壞人啊...

免責聲明:本文所載資料僅供參考,以上都是玩笑話,不構成投資建議,本人對該資料或使用該資料所導致的結果概不承擔任何責任!
通常有很多種情況
明明知道女生和你睡
還敢傳簡訊
1.傳錯號碼
2.自作多情的無聊男子
3.另一半為激起你長久以來的熱情,自導自演
4....

這樣能讓你緊張一下也不錯
快挽救你的愛情吧
對她好一點
還有...下次不要再"一時好奇"
與其這樣胡思亂想!
不如攤開說清楚~
免的夜長夢多,
只是談判過程中,
切記要保持冷靜!
不能動手動腳!
講清楚比較好
這個時候,假如我是你的話,我可能會嘗試著比較幽默性的做法。

我也會用我的手機傳個簡訊給她說:我也愛妳喔,晚安!

然後再看看她的反應如何。
Idiot & Betrayer wrote:
或者我也多交幾個來回敬一下?

既然你有那種能耐,那就去吧
反正,感覺起來你不太執著於感情,那就快樂至上,反正你不難過就好


BEYOND0216 wrote:
與其這樣胡思亂想!
不如攤開說清楚~
免的夜長夢多,
只是談判過程中,
切記要保持冷靜!
不能動手動腳!

嗯嗯,說的也不錯
如果不嫌棄把我當朋友,請到msn聚首 arda.arda@msa.hinet.net
小弟當時也是看到不該看的東西,第一次就算了!第二次,當機立斷砍掉重練,不管任何理由 !好笑的是我被背判,她竟然說她很可憐,是我趕她走!真是...女人呀!!
我原籍蘇州,現任華府伴讀小書僮,門前一對雙花大紅棍!
秉持著01的傳統:有圖有真相
請看


感謝各位的回文,我應該會選擇靜觀其變
畢竟彼此年紀都不小(六年級前段班),各自都有獨立生活的能力
在還沒找到更好的之前,就先湊合湊合著吧

BEYOND0216 wrote:
不能動手動腳!
哈哈,這是我的優點,決不口出惡言也絕不拳腳相向

wan_5838 wrote:
這樣能讓你緊張一下也不錯
還好,覺照睡,飯照吃,X照做,沒有特別緊張的感覺

我也覺得問清楚的好
總不能心裡還留著不安吧
文章對你有幫助, 歡迎收藏、點讚、分享! Jam! Jam! Here comes the man!
  • 9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9)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