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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是你的,但女朋友希望共同持有,你會?

朋友哭爸文
他房子1800萬在新店
還有大概500要繳
認識前是他自己買的
但交往一年準備結婚的女友
希望婚後要登記共同持有
男方不願意,女方就說希望有安全感
未來也會一起幫忙付貸款
女方也一直說
都嫁到你家了
我還要幫你分擔家用
共同持有難道會過份嗎?
我朋友月薪大概25萬左右
他女友3萬初
後來我和朋友說
在法律上共同持有若未來離婚好像是要平均資產
也就是說,你送了650萬給他花用
在這,有懂法律或有經驗的朋友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更新文

朋友有在問說,如果要財產分開制
會不會太傷女朋友的心
但他也覺得他一個月3萬多
是要怎麼幫忙分擔家中開銷
他原本也不打算要他分擔
3萬初,他油錢停車費伙食費就差不多了= =

那財產分開制一簽的話
若離婚後,就只是很簡單的離婚而已嗎?
有沒有什麼會讓女方不勞而獲的條件?

朋友最近在忙很多事
否則他應該會找律師問的
外加我也很好奇
所以還請各位有經驗朋友回應一下
感恩
2017-11-12 13:12 發佈
文章關鍵字 房子 女朋友
台灣胖胖糖 wrote:
朋友哭爸文他房子1800...(恕刪)


就法律來說,婚前購置財產不列入離婚後財產分配範圍,但!未繳納的500萬婚後若有詳細費用支出紀錄可能這一部分會列入分配範圍。
請其他菁英人士補充。
以上前提是,婚後不改為共同持有,若改了,離婚就一人一半吧......
台灣胖胖糖 wrote:
朋友哭爸文他房子18...(恕刪)

女方笨..幹嘛改 還白痴的說出來.
當然是婚後換房 舊房賣掉

我是男方還是月收20幾萬 當然趁機分了再找青春的。

...以上純年紀大出張嘴虎爛
分財產應該只能分到婚後繳的那部份 
婚前已繳完的她分不到
共同持有只是不能其中一人隨便把房子賣掉
婚後增加的財產不管有沒有登記共同本來就都是共同的
如果她有要幫忙出家用付房貸 真的離婚她要分到她付的也很應該
婚前協議書比較重要~~房子共同持有很麻煩..離婚的話有一方不要房子..另一方就要買下來.沒錢怎麼買也是問題
這個女生真笨
拿房子來換取男方不信任
25萬能掌握全部才是最大的價值
省點將來再買一間,難度也不高

婚前贈與無法列入離婚的條件
還要包括小孩撫養費

女生一開始就想騙騙就離婚吧!
25萬月薪,應該還是有機會換女朋友

人品是做人最好的底牌.
台灣胖胖糖 wrote:
朋友哭爸文他房子18...(恕刪)

一直幹人家,不用付錢嗎

台灣胖胖糖 wrote:
朋友哭爸文他房子1800...(恕刪)


真恐怖
還沒結婚
就先把腦筋
動到男方的不動產上
婚後應該會要求更多
台灣胖胖糖 wrote:
朋友哭爸文他房子1800...(恕刪)


買過小套房給女生,一間房就是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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