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lyingf wrote:
我知道你對孩子的愛很深,但是我要講一些大家都會很討厭的話。
你是單親媽媽,孩子是你的全部,
但是在孩子的生命當中,你不會是小孩人生的全部。
怎麼可以決定剝奪孩子跟生父相處的權力?
我很贊同 flyingf 大大的說法,
顯然,樓主是一位自私的女人,
完全剝奪小孩與生父相處的權利
(除非,生父自己擺明不要小孩,放棄小孩...)
我是單親爸,
離婚前,小孩整天都跟前妻旁,感情非常好,
離婚時,我個人尊重2小孩(最小7歲)決定,最後由我監護一起生活~
我比較念舊及重感情,
離婚後考慮小孩因素,曾給對方復合機會,
最後,我終於看開放棄~
我從未禁止前妻探視小孩,離婚近10年,卻從未出現...
妳愛小孩,可以把小孩當作妳的全部,
但小孩會成長,自己有選擇權,妳不可完全剝奪,
只要前夫不干涉妳的生活與交友,
且願意負擔小孩教養費及探視關心,多一份愛給小孩,何樂不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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