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長抱歉:
我的岳母只有生一兒二女,太太是她的小女兒!
她的兒子也是我的大舅子今年快60歲,雙腿騎車受損都換成人工關節也已經近十多年沒有工作家庭都靠嫂子工作維持,幸好現在他的三個小孩也長大工作,經濟狀態比較好一些!
不過大約在這五年因為大舅子每天不工作無所事事,所以結交附近相同的人每日喝酒丶吃檳榔,早期還會按時回家,現在大部分都要非常晚才回家。
近日岳母上來臺北治療,也對此非常不滿,尤其大舅子夫妻經常吵架,感情不睦。可是很奇怪的是,岳母反而責怪大嫂沒有把大舅子管好,幸虧我老婆非常深明大義的跟岳母說:大哥不工作是大嫂工作維持家庭而且每天都喝酒在外留連忘返,費用也是拿家人給予的,換成是她早就離婚帶小孩出走。
我的感覺為什麼同樣的事情;
女兒跟媳婦的待遇差別待遇那麼大?
為難女人都是女人,真的很無言!不知道怎麼做可以規勸大舅子?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