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大好
小弟的祖母於今年年初過世了,祖母身後留下了一些農地、一棟房子、還有股票現金約100萬左右,
在整理祖母的遺物時發現了一份遺囑,早在祖母過世前兩年就已立下,遺囑的分配是要把房子留長
孫也就是我,股票與現金由姑姑與叔叔平分,土地部分看意思是由我父親繼承,但是遺囑內寫了一
堆地號,卻不是在祖母名下的,而是祖父過世時就已經由我父親繼承的土地,祖母擁有的土地未列在
內,等於土地是由我父親、叔叔、姑姑每人有三分之一的權利,看到這份遺囑我們家人非常驚訝,
我們家與叔叔家所有人都不知道有這份遺囑,後來追查後發現是姑姑的二女兒,帶著當時高齡92歲的
祖母去立下這份遺囑,表面上房子(公寓一樓,公寓二樓是姑姑家)是要給我但是遺囑內加註要給因為
醫療糾紛而行動不便的姑丈居住使用到往生為止,父親看到這份遺囑怒不可遏,認為我們家的財產
怎麼會讓外孫女帶著祖母去立遺囑來分配,並且還寫著要讓姑丈居住到往生,父親詢問姑姑與表姊,
姑姑說根本不知道有這份遺囑完全推給表姊,而表姊說都是祖母的意思說要去找律師立遺囑,並告訴
他不能跟任何人說,這是他們兩個的秘密,而去找律師當天他跟本沒有進去律師事務所只有在外面等
祖母,(這個律師是姑丈打醫療糾份官司時委任的律師,平常與姑姑家頗有私交),等於把這一切全部
通通推給已經過世的祖母完全死無對證,父親聽到這份說詞後,大罵姑姑與表姊,認為祖父母都是由
我父母親在照顧也與我們居住,姑姑雖然住在樓上但只有假日才回來看看祖父母根本沒有盡到照顧的
責任,當初姑丈因醫療糾紛不能行走時,祖母與父親出於一片好意讓他們使用這棟房子,結果沒想到
竟然帶著祖母去偷偷立遺囑,來確保他們可以持續使用,為了這件事情父親與姑姑吵到不可開交,
一個76歲的哥哥與66歲的妹妹為了一棟價值不高的房子老死不相往來。
一開始我與姊姊們都打算先不處理,讓父親怒氣消了之後再來處理,沒想到父親越想越生氣,
白天飯也不怎麼吃,夜裡又睡不著,為人子女的我不能讓父親再這樣下去,只好由我出面去跟姑姑談
,不談還好談了之後讓我大開眼界,果真人不要臉天下無敵,我第一次去找姑姑談要怎麼處理這件事
情,是要依照遺囑辦過戶,還是不打算依照遺囑要由法院裁判,在聽了一個小時的抱怨後得到一個結
論,姑姑說依照遺囑辦理,她求之不得,結果旁邊坐著輪椅的姑丈跳出來說,我爸爸欠姑姑與表姊一
個道歉,說甚麼誤解表姊對祖母的苦心,而我姑姑完全不知情,她們兩個被我父親這樣亂罵羞辱,
認為我父親要向我姑姑與表姊道歉,聽到這些幹話後,我就跟姑丈說,我們都同樣身為人家的女婿
,老婆娘家財產在處理的時後是沒有權利發言的,否則會被認為別有居心,很多事情心裡面怎麼想都
可以,但是不一定要說出口,結果我不知道他是哪來的勇氣,可能是梁靜茹給他的吧,居然跟我說祖
母遺囑裡面也有提到他的名字,他也是當事人之一他當然有權利可以說話,當下我便不再理他,只向
我姑姑說,如果你願意依照遺囑辦理的話,那遺產完稅流程由我辦理,完成後我會找代書來辦理相關
事務,屆時還請姑姑提供所需要的文件,說完了這些我便離開了那棟遺囑指名要由我繼承但是現在卻
由姑姑與姑丈使用的房子。
在這些遺產完稅證明都辦理完成後,我拿著國稅局遺產完稅證明再次去找姑姑,這次沒有講幹話
的姑丈在旁邊,而是多了一個遠嫁印尼的大表姊在旁,我將祖母的遺產做成一個數字清單,說明祖母
還剩下多少錢,而扣除喪葬費後每個人可以拿到多少錢,看著這份數字清單,姑姑馬上就問我為何銀
行定存的錢只剩下4、50萬,他說祖母從來不會用銀行戶頭的錢,只會領農會戶頭的錢,聽到後我就
跟他說,我根本不知道祖母戶頭裡到底有多少錢,我是看到完稅資料後才知道有多少錢,如果你有任
何關於金額的疑問可以拿著相關資料去國稅局或是銀行查詢是否有誤,若是有誤不知道姑姑就您所知
祖母的戶頭裡面應該要有多少錢呢?(我們跟祖母住在一起都不知道祖母有多少戶頭跟現金了,姑姑您
又是怎麼知道的???);在把一切該說的都說了之後,也就是房子由我繼承,而姑姑與姑丈有權利使用
,土地部份由我父親全部繼承(姑姑與叔叔願意放棄他們1/3的權利),現金與股票約100多萬由叔叔與
姑姑平分,在這些全部說完之後,原本在旁邊都不說話的大表姊登場了,她說對不起我有一件事情,就
是在樓下的房子過戶給你的時後,要拿這份遺囑做在地政做設定,在他爸還沒過世之前這棟房子都不
能買賣,我當然問他為什麼?,她說我覺得啦,因為有這些事情了我寧願先小人(從頭到尾不知道誰
家在小人),這時後姑姑也搭腔了,她說她請教過律師,說如果沒有在地政做設定這樣子房子賣掉
了,以後上法院那是買的人贏,她們沒有保障,要做設定讓買方知道說這個房子是有人在使用的這樣
她的權益才有保障,我就跟她說人都會遇到困難的時後,如果我缺錢了需要把房子賣掉還需要你的同
意是嗎?這時後大表姊又說了這個就是祖母的意思阿,就拿這份遺囑去地政做設定這樣大家以後才不
會有爭議,因為我覺得這就像是婚前契約財產分開的那種意思,反正祖母的意思就是要讓她爸住到死
,聽到這種謬論後我跟她們說,如果你爸很長壽在這段期間我缺錢我需要賣房子了那怎麼辦?結果一
個跟我說她老公有使用權,一個跟我說祖母當初就是這個意思阿,就是在她爸生前不得買賣阿,這
個完全就是祖母的意思阿!於是我就問她們不然立遺囑的時後妳們是在旁邊嗎?還是你會通靈、觀落
陰去問祖母的,明明遺囑上面完全沒有提到設定這件是她們也能講這麼自然,我也真的是服了,要
是真的有一天我們家過不下去了要賣房子那怎麼辦,姑姑就說阿不然就不要過戶阿,就這樣子而
已阿,不要過戶在阿嬤的名下我就有1/3,我就有權利用阿,就這樣子而以,張家遺產也是拖20幾年
才過戶,哪有人不到一年就在過戶的,講到最後她們就把她們的謬論說成是這就是祖母的意思,
完全依照遺囑,到最後我也實在聽不下去,我說我現在無法答應你任何要求,你也自己想想要不
要照還沒談到設定前的方式找代書辦過戶,你們設定的要求我無法答應,只能照遺囑上面有寫的去
找代書辦,要多加設定這些東西就再談吧。
回家的路上我真的覺得可笑又可悲,我怎麼會跟這樣的人當親戚當了30幾年,房子好意借給行
動不便的姑丈居住,搞到最後使一些小人手段帶著92歲沒有法律常識的祖母去偷偷立遺囑,
等到我們發現後為時已晚,人已經住在裡面了遺囑也立了,要跟她們好好談的時後,居然還有臉跟
我提甚麼設定,說要確保她老公可以住到死,我真的不了解,自己有房子可以住,也有錢一個月20K
以上請外傭照顧殘障,而這個殘障還是肉品市場總經理退休,兩個女兒都在國外工作,卻不願意在
台中租一間有電梯的華廈來安頓殘障,反而是要用這種手段來強佔別人家的財產,整個過程不合情
、不合理、但是卻看似合法,我今年36了,從我有記憶以來我的祖父母一直都是跟我父母親一同居
住,由我父母親照顧,我的父親當了一輩子的孝子,最後卻被自己親妹妹這樣對待,當初一片好意
借給自家親戚居住,到最後反而乞丐趕廟公房子被強佔,唉~說穿了就是人性阿,要照顧父母的時
後都不見人來,父母過世有好處就搶第一,說我爸那個年代,長子就該照顧父母,在那個年代有聽
過嫁出去的女兒回來搶財產的嗎?
借用LZX大大的話
對自己有利的就是傳統.
對自己不利的就講法律.
人啊,說到利益,別想還有倫理道德考量.
看一下長榮集團張榮發去世後的爭產
沒有什麼稀奇的。
design2626 wrote:
各位大大好
小弟的祖母於今年年初過世了,祖母身後留下了一些農地、一棟房子、還有股票現金約100萬左右,
在整理祖母的遺物時發現了一份遺囑,早在祖母過世前兩年就已立下,遺囑的分配是要把房子留長
孫也就是我,股票與現金由姑姑與叔叔平分,土地部分看意思是由我父親繼承,但是遺囑內寫了一
堆地號,卻不是在祖母名下的,而是祖父過世時就已經由我父親繼承的土地,祖母擁有的土地未列在
內,等於土地是由我父親、叔叔、姑姑每人有三分之一的權利,看到這份遺囑我們家人非常驚訝,
我們家與叔叔家所有人都不知道有這份遺囑,後來追查後發現是姑姑的二女兒,帶著當時高齡92歲的
祖母去立下這份遺囑,表面上房子(公寓一樓,公寓二樓是姑姑家)是要給我但是遺囑內加註要給因為
醫療糾紛而行動不便的姑丈居住使用到往生為止,父親看到這份遺囑怒不可遏,認為我們家的財產
怎麼會讓外孫女帶著祖母去立遺囑來分配,並且還寫著要讓姑丈居住到往生,父親詢問姑姑與表姊,
姑姑說根本不知道有這份遺囑完全推給表姊,而表姊說都是祖母的意思說要去找律師立遺囑,並告訴
他不能跟任何人說,這是他們兩個的秘密,而去找律師當天他跟本沒有進去律師事務所只有在外面等
祖母,(這個律師是姑丈打醫療糾份官司時委任的律師,平常與姑姑家頗有私交),等於把這一切全部
通通推給已經過世的祖母完全死無對證,父親聽到這份說詞後,大罵姑姑與表姊,認為祖父母都是由
我父母親在照顧也與我們居住,姑姑雖然住在樓上但只有假日才回來看看祖父母根本沒有盡到照顧的
責任,當初姑丈因醫療糾紛不能行走時,祖母與父親出於一片好意讓他們使用這棟房子,結果沒想到
竟然帶著祖母去偷偷立遺囑,來確保他們可以持續使用,為了這件事情父親與姑姑吵到不可開交,
一個76歲的哥哥與66歲的妹妹為了一棟價值不高的房子老死不相往來。
一開始我與姊姊們都打算先不處理,讓父親怒氣消了之後再來處理,沒想到父親越想越生氣,
白天飯也不怎麼吃,夜裡又睡不著,為人子女的我不能讓父親再這樣下去,只好由我出面去跟姑姑談
,不談還好談了之後讓我大開眼界,果真人不要臉天下無敵,我第一次去找姑姑談要怎麼處理這件事
情,是要依照遺囑辦過戶,還是不打算依照遺囑要由法院裁判,在聽了一個小時的抱怨後得到一個結
論,姑姑說依照遺囑辦理,她求之不得,結果旁邊坐著輪椅的姑丈跳出來說,我爸爸欠姑姑與表姊一
個道歉,說甚麼誤解表姊對祖母的苦心,而我姑姑完全不知情,她們兩個被我父親這樣亂罵羞辱,
認為我父親要向我姑姑與表姊道歉,聽到這些幹話後,我就跟姑丈說,我們都同樣身為人家的女婿
,老婆娘家財產在處理的時後是沒有權利發言的,否則會被認為別有居心,很多事情心裡面怎麼想都
可以,但是不一定要說出口,結果我不知道他是哪來的勇氣,可能是梁靜茹給他的吧,居然跟我說祖
母遺囑裡面也有提到他的名字,他也是當事人之一他當然有權利可以說話,當下我便不再理他,只向
我姑姑說,如果你願意依照遺囑辦理的話,那遺產完稅流程由我辦理,完成後我會找代書來辦理相關
事務,屆時還請姑姑提供所需要的文件,說完了這些我便離開了那棟遺囑指名要由我繼承但是現在卻
由姑姑與姑丈使用的房子。
在這些遺產完稅證明都辦理完成後,我拿著國稅局遺產完稅證明再次去找姑姑,這次沒有講幹話
的姑丈在旁邊,而是多了一個遠嫁印尼的大表姊在旁,我將祖母的遺產做成一個數字清單,說明祖母
還剩下多少錢,而扣除喪葬費後每個人可以拿到多少錢,看著這份數字清單,姑姑馬上就問我為何銀
行定存的錢只剩下4、50萬,他說祖母從來不會用銀行戶頭的錢,只會領農會戶頭的錢,聽到後我就
跟他說,我根本不知道祖母戶頭裡到底有多少錢,我是看到完稅資料後才知道有多少錢,如果你有任
何關於金額的疑問可以拿著相關資料去國稅局或是銀行查詢是否有誤,若是有誤不知道姑姑就您所知
祖母的戶頭裡面應該要有多少錢呢?(我們跟祖母住在一起都不知道祖母有多少戶頭跟現金了,姑姑您
又是怎麼知道的???);在把一切該說的都說了之後,也就是房子由我繼承,而姑姑與姑丈有權利使用
,土地部份由我父親全部繼承(姑姑與叔叔願意放棄他們1/3的權利),現金與股票約100多萬由叔叔與
姑姑平分,在這些全部說完之後,原本在旁邊都不說話的大表姊登場了,她說對不起我有一件事情,就
是在樓下的房子過戶給你的時後,要拿這份遺囑做在地政做設定,在他爸還沒過世之前這棟房子都不
能買賣,我當然問他為什麼?,她說我覺得啦,因為有這些事情了我寧願先小人(從頭到尾不知道誰
家在小人),這時後姑姑也搭腔了,她說她請教過律師,說如果沒有在地政做設定這樣子房子賣掉
了,以後上法院那是買的人贏,她們沒有保障,要做設定讓買方知道說這個房子是有人在使用的這樣
她的權益才有保障,我就跟她說人都會遇到困難的時後,如果我缺錢了需要把房子賣掉還需要你的同
意是嗎?這時後大表姊又說了這個就是祖母的意思阿,就拿這份遺囑去地政做設定這樣大家以後才不
會有爭議,因為我覺得這就像是婚前契約財產分開的那種意思,反正祖母的意思就是要讓她爸住到死
,聽到這種謬論後我跟她們說,如果你爸很長壽在這段期間我缺錢我需要賣房子了那怎麼辦?結果一
個跟我說她老公有使用權,一個跟我說祖母當初就是這個意思阿,就是在她爸生前不得買賣阿,這
個完全就是祖母的意思阿!於是我就問她們不然立遺囑的時後妳們是在旁邊嗎?還是你會通靈、觀落
陰去問祖母的,明明遺囑上面完全沒有提到設定這件是她們也能講這麼自然,我也真的是服了,要
是真的有一天我們家過不下去了要賣房子那怎麼辦,姑姑就說阿不然就不要過戶阿,就這樣子而
已阿,不要過戶在阿嬤的名下我就有1/3,我就有權利用阿,就這樣子而以,張家遺產也是拖20幾年
才過戶,哪有人不到一年就在過戶的,講到最後她們就把她們的謬論說成是這就是祖母的意思,
完全依照遺囑,到最後我也實在聽不下去,我說我現在無法答應你任何要求,你也自己想想要不
要照還沒談到設定前的方式找代書辦過戶,你們設定的要求我無法答應,只能照遺囑上面有寫的去
找代書辦,要多加設定這些東西就再談吧。
回家的路上我真的覺得可笑又可悲,我怎麼會跟這樣的人當親戚當了30幾年,房子好意借給行
動不便的姑丈居住,搞到最後使一些小人手段帶著92歲沒有法律常識的祖母去偷偷立遺囑,
等到我們發現後為時已晚,人已經住在裡面了遺囑也立了,要跟她們好好談的時後,居然還有臉跟
我提甚麼設定,說要確保她老公可以住到死,我真的不了解,自己有房子可以住,也有錢一個月20K
以上請外傭照顧殘障,而這個殘障還是肉品市場總經理退休,兩個女兒都在國外工作,卻不願意在
台中租一間有電梯的華廈來安頓殘障,反而是要用這種手段來強佔別人家的財產,整個過程不合情
、不合理、但是卻看似合法,我今年36了,從我有記憶以來我的祖父母一直都是跟我父母親一同居
住,由我父母親照顧,我的父親當了一輩子的孝子,最後卻被自己親妹妹這樣對待,當初一片好意
借給自家親戚居住,到最後反而乞丐趕廟公房子被強佔,唉~說穿了就是人性阿,要照顧父母的時
後都不見人來,父母過世有好處就搶第一,說我爸那個年代,長子就該照顧父母,在那個年代有聽
過嫁出去的女兒回來搶財產的嗎?
借用LZX大大的話
對自己有利的就是傳統.
對自己不利的就講法律.
人啊,說到利益,別想還有倫理道德考量.
..(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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