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說~婚姻的要素必須具備生育條件,但我覺得事實並非如此,因為許多結婚的夫妻根本不打算生育,如:頂客族或不孕症夫妻。
如果婚姻一定要具備生育功能,那上述這些族群恐怕無法結婚了。
又有人說,婚姻必定是一男一女的結合,但說實在的,如果沒有傷害到別人的前提下,或大家達成共識,為何一定要訂下此規定?
意即,在下認為,自己要選擇一夫一妻、娶三妻四妾、或一妻多夫、或群婚、同同結婚等等皆可。前提是伴侶間達成共識就好。
但是為避免不負責任的情形發生,一開始要白紙黑字闡述好自己的選擇,違反者在配偶不同意的情況下,需對原來配偶付與巨額罰款。
闢如:原本是白紙黑字選擇一夫一妻的雙方,最後
其中一方卻想要變成一夫多妻或一妻多夫,若徵求到原配偶同意,則無妨;若原來配偶不同意,就必須給原配偶巨額的金錢補償。
如果,一開始就白紙黑字設定自己要娶三妻四妾,或一妻多夫的,就沒有賠償問題,因為已事先告知條件,並無違約問題。
如此,也少有欺騙問題發生。
而且講句難聽點的~
假如老子今天是超級有錢人,在一開始也白紙黑字選擇一夫多妻制,就算想娶十個老婆,為何不可?而且我也沒騙人阿!
又或是,老娘就是有錢又霸氣個性,也白紙黑字設定自己要多夫制,而且我也沒騙人,我有能力為何不行?
有戀物僻的人覺得自己想跟東西結婚,或是同志戀,也隨他去。反正是他自己的人生,事先白紙黑字做好選擇就好,也沒礙到誰。
如此,每個人都可以選擇自己想要的型態去組成自己的婚姻,由自己做主。不是更好嗎?
以上,是在下的想法,總覺得婚姻不該存在這麼多框架,不過是很愛那個受體《人或物或鬼等……都可以》,想和他/她或它建立親蜜親屬關係。
他/她過著自己屬意的婚姻(建立在無欺騙他人之前提)旁人為何要干涉?
這篇文章打完,在下早已做好被攻擊之準備,但此篇文章並非筆戰之意,不過是覺得人各有志,大家互相尊重,不用去砰擊他人或強迫他人照著"現今期待式的婚姻"走。
但為使傷害降至最低,在下一直強調需建立在"無欺騙"之前提。
如果各位有什麼不同想法,也歡迎提出,但期盼各位盡可能理性討論,畢竟每個人想法本來就不同,實在不需要互相攻擊。
PS.本問題很多回答者都特別提到同性戀,但同性戀根本不是本文重點,我重點在不一定要一夫一妻,也可以一夫多妻. 一妻多夫. 或多夫多妻 .同同等等型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