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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各位的鼓勵與支持

謝謝各位的意見,
目前,二個人都給自己一個機會看能不能走出來。
或許是埋下更大痛苦的源頭,
或許只是駝鳥般的把決定時間往後延。

試試看吧~

再次謝謝各位。
2017-05-08 3:12 發佈
文章關鍵字 鼓勵 支持
小孩為重,順其自然、
就当朋友,家人處之.

wihan wrote:
沒想到潛水多年,第...(恕刪)

匿名電話有可能是她的前任外遇打來的
個人判斷是公司外的人,而且是被她分手的
她向前任坦承跟老闆的事
並藉此道分手...
這是她的模式
她會不斷外遇,接著不斷坦承
很抱歉.....
我個人判斷,外遇都是她主動開始的

她外遇的對象都是有老婆的
所以她不願在這場外遇戀情中出局
因為她在力拼另一個女人
這只是個人臆測,請原諒

她有心理問題..你也有
你們心裡都有缺口要填補
你不會罵她,甚至婚姻會繼續下去
這沒甚麼叫對與錯
只有接不接受的選擇
不知道給什麼建議,但大人通常比較堅強,無論大人如何變化,無辜的是小孩。
沒有離婚就是二王一后
或者默認各玩個的
偶爾技術交流
因為女生會說出來
心裡都有底了
告死小王 不要軟弱 要有是非! 決不寬容 破壞家庭 破壞婚姻 無辜的小孩
變成受害 要求老婆 處理小王 不然就是她的意願自己還沒斷!
老婆也要好好處理 不然 有一就有二!
今天換你角色互換 你想該如何 被處理?
wihan wrote:
沒想到潛水多年,第...(恕刪)

離吧
能劈一個也就能劈第二個……
女兒去驗一下dna
「世界上有兩種無窮無盡:一種是宇宙,一種是人類的愚蠢。......」/愛因斯坦
樓主應該也40來歲?人生還有4、50十年要活,何必帶著疙瘩活下去?父母離婚在現代已經不是什麼見不得人的事,只要你照顧得宜,溝通得當,小孩亦不會因此產生心靈扭曲,反而較同齡孩子更為堅強。劈腿絕不是一時興起,也絕非想戒就能戒,有一就有二,您自己想想吧!

wihan wrote:
之後老婆也想辭職斷個乾淨,但總經不住想到四十歲的女人在這個時機要如何找到如此的工作...(恕刪)


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條規定「對於男女以……脅迫或其他違反其意願之方法而為性交者……」
第二百二十四條「對於男女以……脅迫或其他違反其意願之方法而為猥褻之行為者……」。
所以是以上的原因嗎


還是純粹愛慕老闆的
言語詼諧
英俊瀟灑
玉樹臨風
財力過人..........
看到版主的留言,內心頗多感觸,心有戚戚焉,同樣的20年情感,同樣的冷靜的促膝長談,但這只是開頭,版主要走的路仍然很漫長,需要轉念與時間,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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