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

該不該接受這段感情

一個月前與交往五年多的男友分手,大概就是一直吵架,他跟我冷戰...

最近打工的地方認識一個大我八歲的男生(我快大學畢業...),兩個星期前晚上都會通LINE,最近打工作打烊班的時候,前兩天一起收店下班(藥妝店),收店後在辦公室,他問我可不可以跟他在一起,然後就有了近一步,今天他找我去他家,...就更進一步

只是回家時前男友來找我,希望復合,我跟他說已經有人追我,他就很不能接受,晚上我覺得會不會太快接受新感情....

想問問大家意見
2017-04-24 2:25 發佈
文章關鍵字 感情
pinkychen2008 wrote:
一個月前與交往五年多...(恕刪)


不要了

妳跟前任分手後2週就交新對象,一個月就給督,妳現在居然還在想要不要復合?

太多細節不清楚

但坦白講,光憑這樣敘述,我比較同情妳前男友,別太自私好嗎?妳都向前看了,妳還想從他身上得到什麼?

妳乾脆講明白妳跟對方做過了,別只承認一半啊
要接受新感情就要分的乾淨,斷的徹底,
不想改天在社會新聞看到妳。
其實督過了,已經不是接不接受新感情的問題了。

你要是去跟五年的前男友講你已經被新對象督了,再看他會是什麼反應吧

對了,你應該沒有太多個五年可以這樣換男朋友
pinkychen2008 wrote:
收店後在辦公室,他問我可不可以跟他在一起,然後就有了近一步,今天他找我去他家,...就更進一步...(恕刪)



你的新男友兩步就到位的技巧
可不可以透露一下
這是01魯蛇們最感興趣的事
時代真的不同了
追求的階段就可以發生關係...
而且發生完還不算在一起...

pinkychen2008 wrote:
一個月前與交往五年...(恕刪)


進一步,

再進一步,

再再........

算了,妳高興就好。
好好跟前段分手 不要丟一句 分手就可以跟下一位交往

感情債 不好好處理 小心惹禍上身

沒有人應該要給彼此負擔 不合 就應該好好分手

pinkychen2008 wrote:
一個月前與交往五年多...(恕刪)



這樣其實算無縫接軌吧,你換個立場想看看如果今天是你前男友這樣對你你會怎樣?要稍微檢討自己一下,分乾淨吧

voyeur wrote:
你的新男友兩步就到...(恕刪)


"最近打工的地方認識一個大我八歲的男生(我快大學畢業...)"

除了經濟能力外;我想不出其他因素~~~
Vanity is definitely my favorite Sin ~~~ "The Devil's Advocate" ~ John Milton
  • 7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7)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