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跟另一半先登記後補請
預計明年二月登記 六七月訂婚
下半年九月十月補請婚宴
想問各位這樣是允許可以的嗎?
雙方家長如果也都可以的話
另外如果家長堅持一次完成的話
堅持的傳統理由是什麼呢?
最後問一下有人登記的話還要注意什麼呢?
比方說算八字之類的是不是要先做呢?
還有要注意哪些事項呢?
感謝各位寶貴的意見唷

yaoyaodada wrote:
最近因為工作想離職因素
想要跟另一半先登記後補請
預計明年二月登記 六七月訂婚
下半年九月十月補請婚宴
想問各位這樣是允許可以的嗎?
雙方家長如果也都可以的話
另外如果家長堅持一次完成的話
堅持的傳統理由是什麼呢?
最後問一下有人登記的話還要注意什麼呢?
比方說算八字之類的是不是要先做呢?
還有要注意哪些事項呢?
感謝各位寶貴的意見唷...(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