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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結婚的問題 男方只願意公證 或入贅

這是我一個朋友的煩惱
先來介紹一下好了
她30男方也30
女生薪資38k男生不明
但是有在非天龍國的另四都買個約(四百萬)的市區中古兩房一廳
房貸每月約14000
有買一台toyota 新車已三年
都男生支付 存款男生還有兩百多

已同居兩年了 沒跟公婆住 朋友覺得都不錯自由自在很想婚 回家告知爸媽
交往期間都AA制 家事也AA
爸媽開出一般的36萬大16萬小8萬餅的要求

她告訴她男友之後

她男友說不想花錢結婚 公證就好 不然 他也可以入贅 把房車賣一賣
請女方備兩房跟車並支付36萬16萬8萬

女方爸媽得知生氣的說 公證就沒當生過這女兒

女方薪水都在爸媽那邊 只領一萬當生活開銷
她不知道該怎麼處理這種狀況 有大大可以建議的嗎?

男方不願花錢結婚 只願公證或入贅 因為有弟弟已生 他覺得入贅也無妨只要維持現在自住狀況

女方爸媽公證都不能接受了 沒跟爸媽提入贅

女方存款也不夠頭期款買同等的兩房 更別提一台三年車
2016-11-26 14:00 發佈
文章關鍵字 問題
矮矮的心 wrote:
這是我一個朋友的煩惱
先來介紹一下好了
她30男方也30
女生薪資38k男生不明
但是有在非天龍國的另四都買個約四百萬的市區中古兩房 房貸約14000
有買一台toyota 新車已三年
都男生支付 存款男生還有兩百多
已同居兩年了 沒跟公婆住
朋友覺得都不錯自由自在很想婚 回家告知爸媽
交往期間都AA制 家事也AA
爸媽開出一般的36萬大16萬小8萬餅的要求
她告訴她男友之後
她男友說不想花錢結婚 公證就好 不然 他也可以入贅 把房車賣一賣
請女方備兩房跟車並支付36萬16萬8萬
女方爸媽得知生氣的說 公證就沒當生過這女兒
女方薪水都在爸媽那邊 只領一萬當生活開銷
她不知道該怎麼處理這種狀況 有大大可以建議的嗎?
男方不願花錢結婚 只願公證或入贅 因為有弟弟已生 他覺得入贅也無妨只要維持現在自住狀況
女方爸媽公證都不能接受了 沒跟爸媽提入贅
女方存款也不夠頭期款買同等的兩房 更別提一台三年車...(恕刪)

就客觀條件來說已經可以滿足了,讓父母當沒生這個女兒有什麼關係。

所有的孝親費生活開銷...有勞父母向有孝心有孝行的兒子媳婦伸手。(省心)

每月省下來的孝親費成為養兒育女可支配的開銷有何不好?

但就愛情觀以及情理面象來說,個人不願意屈就小鼻子小眼睛的男人。

以上。....(*^.^*)
就喜歡你看不慣我,又幹不掉我的樣子。
如果女方一點主意都沒有 我看還是不要去擔誤男方的幸福好了

這年頭連結婚也要被爸媽操控 一點主見都沒有活了三十年的歲月其實也算白活了




我妹結婚的時候 我爸媽大小聘都沒收..
他們覺得兩個人相處好就好了 要公證或正式結婚都沒關係 我覺得我爸媽還蠻開化的


齊爾-D-01 wrote:
如果女方一點主意都沒有 我看還是不要去擔誤男方的幸福好了
這年頭連結婚也要被爸媽操控 一點主見都沒有活了三十年的歲月其實也算白活了
我妹結婚的時候 我爸媽大小聘都沒收..
他們覺得兩個人相處好就好了 要公證或正式結婚都沒關係 我覺得我爸媽還蠻開化的 ...(恕刪)

這年頭甭指望兒女反哺反饋。

只要小倆口們和和樂樂別給雙方父母添麻煩已經是祖上積德。

最白痴的父母才會沒事找事幫孩子製造紛爭。....(*^.^*)
就喜歡你看不慣我,又幹不掉我的樣子。
離婚也是公證啊,結婚只有公證也沒什麼問題,
很多人結婚好像是演給外面人看得,
完全沒有當事人的意志在裡面,
難道多個典禮,能改變婚姻兩人生活嗎?

回到正題,男方看起來有點能力,所以傲了點,
其實要簡單也沒問題,可是對方家裡開口了,
如果心疼女方,那就依條件付吧,不過不辦宴席還是公證,
如果這樣女方還不能滿意,
我想兩方要考慮是否可以長久走下去,
以後紛爭會很多~~~
矮矮的心 wrote:
這是我一個朋友的煩...(恕刪)
此男有練過...有才!

瞳顏無忌 wrote:
只要小倆口們和和樂樂別給雙方父母添麻煩已經是祖上積德。
最白痴的父母才會沒事找事幫孩子製造紛爭。....(*^.^*).(恕刪)


真的,都什麼時代了 有時候簡簡單單就是最好的生活方式

硬要搞些有的沒有的
婚姻是兩個人的一輩子 小倆口高興輕鬆就好了



結婚時花了一堆錢搞了一堆前奏 算命算時算了一大堆 離婚率還不是這麼高



最討厭的就是那種要時代的前衛 又要傳統的好處 兩面都要撈

矮矮的心 wrote:
這是我一個朋友的煩...(恕刪)


如果我是女方我會問男方如果我們結婚了,我沒有了工作你願意養我嗎? 或是得了癌癌需要100萬以上的醫療費,我沒有錢付醫療費,你願意幫我付醫療費嗎? 如果男方不願意的話,我就不和男方結婚了,因為我覺得男方只想找一個免費幫他生小孩、做家事的女傭,找外籍女傭一個月也要花2萬多並且提供她居住的地方。如果男方真的願意的話,我不惜和父母撕破臉和男方公證結婚。

直長髮的女子 wrote:
如果我是女方我會問男方如果我們結婚了,我沒有了工作你願意養我嗎?..(恕刪)


是我都不願意
因為工作是對自己最基本的生活負責

婚姻不該有計較
但更不應該有想要讓對方養的念頭

婚姻應該是兩個人盡力的往前方共同的努力


當然有病纏身還是殘廢 神經病 憂鬱症 那就另當別論
備兩房跟車並支付36萬16萬8萬讓男方入贅,其實並不貴,

沒有婆媳問題,

男生從此要以女方家為主,

很划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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