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財產分配疑問

夫妻財產共有制,
離婚時夫妻雙方婚後所得財產差額的一半做分配。

若夫妻各有工作,小家庭三人(夫妻、一小孩)
夫有存款(名下有一房屋,一土地,股票,存款),
妻無存款(名下一台中古車),
夫的薪水約妻的三倍,
雙方薪資各自獨立使用,
但家用(水、電、瓦斯、稅金、小孩學雜費、民生必需品、保險)都是夫在付,
妻負責小部分飲食費用(採買或外食幾乎是夫支出)

房屋是婚後買入,總價750萬,
父母贈與500萬,剩餘250萬貸款全部夫繳清,
房屋登記夫名下,
這樣在民法財產分配要如何界定,
還需被拿出來做分配嗎?
若需分配房屋的價值是以何種方式計價,
買入市值、現在市值、公告價值還是有其他計價方式?

土地是屬繼承而來,
應該是被排除在分配外的嗎?

至於股票是以市值計算,還是以票面價值計算,
要是分配是直接以張數撥入對方戶頭嗎?

感覺這樣好吃虧,
家用、小孩接送教養、家事整理,都是夫在負責,
雙方無外遇問題,主要在個性及觀念落差越來越大,~
目前朋友他們夫妻是沒有走到這階段,
但常聊起,還是先問起來,心裡有個底~
2016-09-17 20:31 發佈
文章關鍵字 財產 疑問
印象中,贈與不包含在夫妻共有

至於薪水夫是妻的幾倍,跟幾倍沒關係

結婚後就是一個家庭,沒分誰賺的比較多

大家都是有付出的

扣除贈與金額除以2,再去分配小孩子的教育費用

如果男方跟小孩感情很好,建議連DNA都不要驗,贏了錢什麼都不剩只會更空虛

如果男方跟小孩互動很差,建議DNA驗一驗,不要幫人養小孩,什麼不合的看太多了

絕大多數都是外遇,藉口而已

協議好之後在戶政離婚協議書有三份,一份夫一份妻另一份戶政保留

所以離婚協議書很重要,這關係到未來的責任問題,包括再婚都得考慮進去

監護權的界定,很多很多

建議沒到最後一步別離婚,其實對孩子的影響很大

當然不是建議大家委曲求全,但婚姻也不是兒戲,想清楚再決定



婚前累積的財產不用分

贈與繼承歸接收方所有不需分配(需提出證明)
婚後累積之財產夫妻加總後一人一半
房產以當下市值計算(由夫妻雙方同意接受之第三方鑑價)
股票以市值計算
房產貸款繳清之部分,若為一次性繳清,且用的是婚前財產所繳清請附上證明
不然一樣就算都是一個人繳,也是要分一半~~~

其實離婚最主要還是雙方談妥就好
如果談不攏才需要請雙方律師來談分配問題

再加上急著離的一方要付出的代價就是比較大
因為急著要妥協所以必須讓步

baizhen wrote:
夫妻財產共有制,離...(恕刪)


很多人說

結婚後反而覺得更寂寞

關鍵都在於對對方有所求或期待而疏於付出

當您想到這一步

就不自覺的會朝這個方向走

還是好好經營兩人關係吧
她幫夫煮飯洗衣打理家裡,
懷胎十月辛苦生下教育小孩,怎麼算?
有這種自私的夫,離一離真替這個妻
感到欣慰
didisonyy wrote:
她幫夫煮飯洗衣打理...(恕刪)


didisonyy大,看來你贊同他們離囉~
基本上除了懷胎十月外,
其餘你說的洗衣、清掃家裡、包含刷馬桶(透天)、接送教育小孩幾乎都是我朋友(先生)在做,
三餐幾乎是買外面,先生偶而也是會煮的,
女生衛生習慣非常不好,自己東西亂丟常放到發霉,
各包包從不清理,裡面都可挖出兩三年前的發票與東西(發霉已經是家常便飯了,還可背去用,用玩再丟回去),
髒亂的環境對小孩不好吧~
溝通不下數十次,
但女生秉持著,誰看不下去誰受不了就去做原則,
男生做清潔。但女生卻不去維持還弄亂,
溝通時有時會惱羞成怒,
怎樣,我就是髒,不喜歡,就分啊。錢拿來,小孩我要帶走~
基於如此,讓我朋友(先生)不得不做深一層打算,
(我朋友是沒提過這種說法,但女生有在不爽情緒時,說過好幾次這樣的話)
結婚前兩三年時還不會這樣嚴重,後來越來越嚴重,
女生原生家庭環境就是如此,
又加上一堆姊妹淘灌輸想法,
(結婚女生就是要享清福,事情不用互相,而是誰看不下去受不了了誰去做)。
不過還是要勸他們多溝通啦。不要走道那種地步。
一段婚姻丶真的想離開

通通給他(她)又何妨?


還有什麼比快樂丶和對的人在一起更重要!!

不過還是替所有單身的男人說句話
樓上的極品人妻丶千萬別放出來!
念念不忘,必有回響,有燈就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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