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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現在流行侵占非自己的東西???

故事開始前,先介紹一下人物

人物A:女網友 人物B:女網友在美國的朋友

-----------------故事開始----------------

A跟我是網路認識的,聊過一段時間,但一直都沒有碰面

A的職業是護士,也就是所謂的一般職業

本來我想買一個東西,但在台灣的價格實在有點高,難以入手

有次在跟A的聊天過程中,無意見問到有沒有朋友在美國,可以幫帶回來

A表示有好朋友B在美國,約一個月後回台,可以幫忙帶回來

因此,我就上AMAZON上買了東西,寄到B他家,等B回台時再帶回來

前一段時間聊都還蠻正常的,但最近想請A去跟B拿東西的時候,LINE、FB就都不回了

一個禮拜前也都有回覆好,說會去幫我拿

當初是說好,如果順利,見面交貨的時候請他吃個飯沒問題,但這幾天就莫名的消失,讓我有點疑惑

其實東西也就4.5千塊錢,真的沒必要侵占

而且當初我想,護士是個正常職業,應該也不會惡意要將東西占為己有

現在我的問題是: 我都保有LINE裡的對話,

包括前因後果,我買了寄他朋友B家裡再帶回台灣,再拿給我等等

這些都保存著 雖然我知道他本名,但我跟她沒見過面,也只知道他大概住哪個區

這樣的情況,我如果要去警局報案,應該朝哪個方向來警察才會立案處理呢?

這樣的侵占是否會成立? 在我保有目前對話證據的前提下...


還煩請有經驗的朋友分享一下

感激不盡~~~
2016-09-04 17:54 發佈
文章關鍵字 東西

johnnykid600 wrote:
故事開始前,先介紹一...(恕刪)


只有一個小小的疑問,在你聯繫不上 A 之後,是否還有從其他地方得知 A 的消息呢?

有沒有可能 A 發生了某些意外?先確定連繫的上,聽到她的說法再想別的吧...
大大你好

首先感謝你的回覆

目前我有的聯繫方式只有A的FB跟LINE,以及大概知道他住哪一區

另外還有朋友B在美國的地址、電話

我個人是不想去打擾B,畢竟跟他也沒關係...

所以才想說求助警察那邊,看能不能把人找出來

說實在的我跟A不是很熟

當初只是想,一個幾千塊的東西,對方又是護士,應該可以信得過...


bernie_w39 wrote:
只有一個小小的疑問...(恕刪)
johnnykid600 wrote:
大大你好
首先感謝你...(恕刪)


這個問題我們回過頭來想,假設你是 A,你答應一個聊的上天的朋友,去麻煩你另外的朋友幫忙帶東西。

好巧不巧你發生了一些小小的意外,結果必需躺在醫院。

兩週之後警察來找你,因為你那個朋友以為你侵佔他的東西去報了警。

他對你的信任,連四五千都不值,以後你會怎麼看他呢?

所以我個人的建議,你先找到她人,確定她沒發生什麼事,再問問她這件事後續如何了,會比較好。

至於找她,還是有一些方法啦,比如說找她 FB 上比較親的朋友,或是傳簡訊給 B。

但是找人以 "關心她發生什麼事" 為訴求,別急慌慌的把那個代買的事搬出來。

坦白說,真的被騙四五千,讓你知道這人不可信,也沒有那麼不划算啦(個人想法)。
不知道耶,可能我會打電話給B,很客氣有禮貌的方式求助詢問他,說明原由因為目前情況聯繫不上A,需要能拿到之前請您幫忙代購的物品。請教這樣的情況我要如何拿到您幫忙代購的商品呢,或者如何協尋幫忙聯繫的上A呢.

如果之後他有幫我這個忙,日後視情況他有無需要再互相回饋。
一個友人突然失聯,自然是聯絡其他認識她的人,先擔心她的安危。

是否有其他線索?不然你怎會第一時間想到要告她侵占?

按理,錢未經她手,東西也不在她身上,為何是想到她侵占??

商品目前在美國,由B保管,又怎麼是跟B沒有關係?

樓主你先整理一下自己想要追究的,究竟是商品,還是感情...
龍癡癡地著望著魔羯半响,手上抱得更緊,低聲道:「妳的臉紅得真好看……。」
johnnykid600 wrote:
故事開始前,先介紹...(恕刪)


好複雜,
又不是真的跟B很熟也不是真的了解A,
你這樣的舉動讓人覺得匪夷所思,
為何要去做完全沒把握的事情?
如果今天代收的是自己的親朋好友,那還說得去....
連是怎樣的人都不知道,只是為了收商品方便,就這樣去麻煩不認識的陌生人,
這個邏輯真的沒法讓人理解....

我覺得會不會是您喜歡A,又想假藉網購名義多認識A,
不巧A可能是個熱心的人or或是可能往糟的方向想是個小佔便宜的人,
因為網購代收有心幫忙或是想小貪代運費,所以答應幫忙,
但可能是有啥事最近忙或是真如您想的,要幫您拿回B代收商品出了些狀況,
所以暫時無法聯絡上....
johnnykid600 wrote:
現在我的問題是: 我都保有LINE裡的對話,
包括前因後果,我買了寄他朋友B家裡再帶回台灣,再拿給我等等...(恕刪)

這些都不是重點,只是對話,LINE的對話能有啥用
我是警察或檢察官的話,我會質疑你:
你真的有買嗎?如果你沒買,何來侵占之說?
若你真的有買,那你確定B有收到? 若從頭到尾B不知情也沒到收貨,何來侵佔之說?
第一個,Amazon相關購買證明,和你的付款資料
第二個,確認貨運公司已送達,你也要拿到簽收人資料(若不是B簽收,告B侵占作啥,告A更好笑)
第三個,人,事,物都在美國發生耶,你要台灣警方如何辦...(司法管轄問題)
你好

今天就是因為當初聊天的時候,我沒有加A的FB

是後來我在FB上面找到A的(照片一樣,我確定是本人)

但是A的FB幾乎完全封鎖內容,等於我看不到他的貼文+朋友

所以我沒有其他管道去問A的朋友,是否A出事

簡單的說,如果A不主動出面,我根本沒有任何管道可以去找到他

當初我是抱持著信任的角度去提出這樣的請求

期間也完全沒強迫,也說好事成請他吃個飯等等...

對了,A在LINE有告訴我,B已經把東西拿回來台灣,只是A還沒去拿(大概4.5天前的對話)


茉莉~* wrote:
不知道耶,可能我會...(恕刪)
因為她的FB完全鎖住,所以我看不到動態,也看不到好友

當初我是沒加他FB

就單純在LINE上聊,FB是我後來找到的

我LINE傳了,FB訊息也傳了

但對方就是好幾天了不回覆

因為我沒有任何其他方法可以聯繫上他,或者他身邊的朋友

所以才想到請到去警察局報案

若您有更好的建議,還煩請指教一下


bernie_w39 wrote:
這個問題我們回過頭...(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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