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板上的單身女性,假設妳今天想交往的男性,是個離過婚33歲的男性,帶著2個5到6歲的小男孩
,有房有車無欠債,但薪水收入不高,3萬左右,妳會考慮跟這個男性交往,甚至未來成家立業嗎?
妳會在意他跟前妻生的這2個小孩嗎?不在意的話,以後也會當自己生的好好愛他們嗎?
ub618 wrote:
為何離了婚的男人,只能跟離婚的女人交往
樓上的請回答
我沒有說"只能"喔! 要不要越級打怪是自己的選擇啊!
不過如果這位男性都不願意和同等條件的女人交往,我想女人不會接受有這樣心態(雙重標準)的男人。
話說,通常只要女生很愛,甚麼條件都好說啦!
(事實是有一半的女生是,只要男生對她夠好,甚麼條件都好說,不過我知道那種專門碰到公主或數錢的是不會也不肯相信的)
不過,33要找幾歲的呢? 年輕的女生很多還想享受2人世界,連自己的小孩都不急著生,會想要做現成的媽?
再來,對小孩視如己出不難,但那麼小的小孩真能把繼母當親媽?
曾有個鼓勵生育的長輩說,小孩以後都是媽媽的資產,都跟媽媽同邊站。像他有兩個小孩,他在家都是1:3的少數。
可是做繼母的情況變數就很大(就像嫁到怎樣的婆家要看運氣),也有比較大的可能(比起自己生)繼母以後是1:3的少數。
而以這位男性的收入來看,未來老婆想養自己的小孩,恐怕是會非常辛苦,那就很有可能在家裡是永遠的少數。
我這樣建議只是想請這位男士換位思考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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