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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過婚,是否該給現在的另一半知道?

本人今年28歲,男性,曾經有過三年的婚姻,但最後離婚了,到了最近遇到了一個曖昧的對象,開始交往了,但是否該給現在的另一半知道我曾經結過婚,離過婚?也怕過年過節帶到親戚面前很尷尬....
(目前只有家人知道我離婚的事情,親戚目前都不知道,最近又有親戚要結婚)有解套的方法嗎?
2016-08-06 1:35 發佈
文章關鍵字 另一半
兩人相處一定都要誠實以對的!!

這是最基本的信任問題!!

其實現在人很開明,對離婚者的接受度很大,別擔心!!

自己心態正確最重要,只是跟不適合的人分開又不是犯了什麼罪,不需要畏畏縮縮的!!





戰狼探戈 wrote:
本人今年28歲,男...(恕刪)


不早點講

要等將來辦結婚讓戶政事務所來講?那更難看喔
鼎 鑊 甘 如 飴 求 之 不 可 得
不然你幾時才要讓她知道,28歲了,有擔當一點,離過婚又怎樣,從新開始才是真的,過去就忘了吧.............

戰狼探戈 wrote:
本人今年28歲,男...(恕刪)

講出來肯定馬上冷掉.......督不到了......
橫豎是沒結局的........千萬不要講........
等到肚子大了也在辦喜事了再說
講.是肯定要講.
但是要看狀況.
畢竟每個人的解受度不同.
個人是建議.等到對方對你有一定的了解.
了解你這個人.要自己坦白.

不要傻傻的一開始就說.
這樣會嚇跑一堆人...
離婚到底是利多還是利空???看人也看情況

今天你"已離婚".....然後接觸一個新對象開始曖昧......已離婚這件事真是大利空

今天一個已婚男接觸了一個對象並且開始曖昧,對方也知道他的已婚身分,這時候男的要是說出他已離婚........這真是大利多

achitsai wrote:
講出來肯定馬上冷掉.......督不到了......
橫豎是沒結局的........千萬不要講........
等到肚子大了也在辦喜事了再說


然後真相暴露, 立馬又離婚1次

離過婚跟有前女友基本上都一樣,主要是看你是否有婚生子女,跟前任斷的是否乾淨,如果都沒問題,那我相信新的另一半應該可以接受,最怕就是前任糾纏不清,有的是無法接受前任的子女,看你是屬於哪一種類型,如果只是單純離過婚,跟前任也無來往,告知也無妨,省得真的要結婚才知道,那時才難收拾.

戰狼探戈 wrote:
開始交往了,但是否該給現在的另一半知道我曾經結過婚,離過婚?...(恕刪)


膩了,想甩了
就告訴她吧

如果還是趕不走我再幫你想其它的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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