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

外遇一


外遇第一章


當我發現事實的時候
我老公的媽媽跟我說
媳婦妳要唸南無阿彌陀佛
我說:為什麼
吞下去就好
人生就是這樣
我說他有小三小四耶
一年半前一次
我原諒
現在又一次
我怎麼能原諒
婆婆說:不然怎麼辦
我說:我不是您
我的尊嚴,我的家教,我的情感,我做不到
婆婆說:不然怎麼辦?他一定沒小三,妳想太多。
隔了兩天
我老公傳訊給我說:暫時兩天不回家,有事跟他媽媽聯絡。
我傳訊:不能自己說嗎?
他傳訊:我媽媽來找妳。
忽然間他媽媽開門走進我家⋯⋯
他媽媽說:你們這樣吵吵鬧鬧也不是辦法,乾脆離婚好了。
我問:他怎麼不自己來說?
她說她兒子不想跟我說,她來代表說:
看是明天去簽字離婚,公司找到金主,妳的公司便宜賣掉,錢給我兒子還欠費,就這樣解決問題。
我說:我結婚到現在沒花妳家一塊錢,他也沒拿錢回家家用,錢不夠我還要自己拿出來墊,離婚還要我付贍養費,您怎麼說的出口。


現在忽然又粉生氣⋯所以寫下我的日記20160502
想不開繼續寫⋯楊喬喬手書
2016-05-09 10:43 發佈
文章關鍵字 外遇
對不起~


我是看到笑話一籮筐嗎???..............

比天橋的扯鈴還扯?!
楊小橋 wrote:
外遇第一章當我發現...(恕刪)

「風滿樓,捲黃沙,舞劍春秋,名震天下」
「雨飄渺,倦紅塵,還君明珠,秋水浮萍」
既然都要離婚了,就一本帳拿出來算,清清楚楚的最好。

有小三小四那最好了,千萬先別簽離婚協議書,叫徵信社去查,查到了你就有把柄在手上,打離婚官司時,還可以拿更多錢,這是最實在的報答。

最麻煩的才是小孩,有血緣關係是一輩子都沒法斷絕的...

楊小橋 wrote:
外遇第一章當我發現...(恕刪)


清官難斷家務事..不過週末也有個朋友遠道來找我聊天.細訴當年被丈夫外遇,被丈夫毆打,被婆婆霸凌,被逼還債港幣3百多萬.還有被逼永遠見不到小孩的血淚過往

現在她想來.是不甘心的. 人性總是喜歡測試每個人能忍耐的底限.測試到了會再進一步測試能不能再退一步.如此反覆

面對喜歡測試人性的人.最好的辦法是斷絕這個想要測試的念頭.所以版主自己想清楚再決定了
對付這種...

就盡可能的蒐證吧

對話錄音,開銷~轉帳,搜集越多對你越有利


me5888 wrote:
既然都要離婚了,就...(恕刪)



+1

收集小三小四資料

一併求償,並追加索取精神賠償

妨礙家庭,是給大老婆拿來告外面偷吃專用的
出庭傳妳婆婆當證人
問她知不知情他兒子有沒有小三
她說謊就會做偽證
偽證是刑事法
關到老死

補上其他事證,婆婆不會傻到做偽證
人老人家也不會演 演就會憋康
一句他媽的知道有小三
妳就完勝收工 等收錢!
謝謝,但他消失一陣子了,找不到人,連手機也換。
你應該是沒上過法庭,直系血親可以拒絕作證的,這個可以出席時說,順便還可以領出席費。

不過這個事檢察官不會說,臺灣最爛的就是司法制度。

ak88 wrote:
出庭傳妳婆婆當證人...(恕刪)
  • 4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