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兩個在台北生活, 我賺的錢比老婆多一點點
現在是住在夫家旁邊, 不過跟我父母不同戶, 進出也是不同門
不過這間是套房, 我老婆計畫想生小孩, 房間不夠用
所有家具都是我爸媽買的, 我爸媽有時候菜買太多會放到我們這邊的冰箱.
所以我老婆想要自己再買一間.
看房子已經看蠻久了, 但娘家附近找不到滿意的.
現在問題來了, 我老婆堅持房子要登記她的名字.
她的哥哥最近買的房子也是登記我嫂子的名字, 所以我老婆也想要我照辦.
以後頭期款跟貸款她說也會幫忙分擔, 但房子就是要登記她一個人的名下.
我是覺得很納悶, 我現在雖然戶頭是我自己的, 但是每個月花費都要對帳.
我老婆會限制我的支出,
但就我的觀念, 反正我只要負擔房貸跟生活費還有定期投資就好.
剩下的錢我可以自己用. 而且我不喜歡房子沒有我的名字, 沒安全感.
不過我老婆是還蠻省的就是, 除了喜歡出去旅行, 其他的錢都不太花.
不知道對於房子登記, 應該怎麼溝通比較好?
海棠姐 wrote:
房子登記給她土地登記...(恕刪)
+1
就兩個人名字呀,樓主大賺比較多,就其他生活開銷分擔多一點。
覺得兩個人都需要保障,這個年代,和以前還是有些不一樣了。
房子的擁有權和夫妻婚後財產共有。
房子是其中一個人的名字,有處分房子的權利,不需經配偶同意蓋過戶印章,處分名下的房子。可以找親友或熟人便宜買賣。有很多方式可以脫手。感情沒問題。是沒那個紛爭。屋主賣了,就和他申請他賣了房子的錢,夫妻財產共有的一半。
法條是固定在哪裡,人有很多方式可以變化。不然社會上哪裡來受害者。單親媽媽爸爸需要律師幫忙求助。
一定有很多細節和想的不一定一樣。
不然就壓寶愛老公愛太太,就登記給他吧。也可以。兩個人覺得好,有共識,就好了,我是沒定見一個要怎麼樣。我有出錢,是一定要有我的名字在裡面。剛結婚沒出錢,我個人是不會要求名字全部登記給我就是了。
個人看法。
依自己能承受的感情風險來考量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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